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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載五)

十二 遵從四依四不依之菩薩於佛法取法分不取財分

從以上十一個項目所申論的內容來看呂某不懂依法不依人的真實義對於勝義諦的真義卻停留在依語不依義的層次中才會認同凡夫研究禪法所寫出來文字禪也是禪全然違背他自己所提倡實證佛教主張;且又於般若理體及事相上面理事不分把他自己的如來藏當作是菩薩,而他的五蘊卻不是菩也等於把如來法身當作是陰界入所攝者墮入邪思惟所得的境界中此等即是依識不依智之人 [1]呂某不能勝解大乘經與菩薩戒的精神依止於聲聞律而強行解釋大乘律中的破羯磨轉法輪僧逆罪這正是依不了義不依了義的作為 [2]必須是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智不依識的菩薩善知識方得以建立佛之正法實證佛之正法護持佛之正法而呂某違背了四依四不依的菩薩精神凡有所作為都墮於四不依之中又有何能力遵循四依三量增上慧學呢 [3]

而說到三量呂某也是從2007正覺學報創刊號所立的宗旨中盜取了實證佛教之名詞 [4]不能遵從四依者是不可能有三量的增上慧學證量的必定遠離實證佛教的本質因為現量比量正教量三者乃是已經在佛法中欣樂受持聖所愛戒有大乘止觀與大乘真實諦現觀等內明證量者能夠於善說法律中為諸有情宣說正法研究抉擇教授教誡教導有情轉依而能隨順解脫與覺悟真實智;這些內容的論述運用到喻以及現量比量正教量稱為菩薩的因明處因明就是善於觀察諸法真實義必須以四依為首要如果是墮在四不依中則所論將會墮在負處而不能自救猶如今時呂某於此文中被披露的諸多處境一般

能夠遵從四依三量的菩薩善知識必定在佛法中有順解脫分解脫分乃至真實解脫的證量這樣的菩薩必於佛法中取法分而不會於佛法中取財分 [5]然而呂某卻往往想於佛法中取財分除了想要寫文字禪的書賣錢想要以在家身接受供養以外他還有一則曾經想於佛法中取財分的例子,那就是關於中國佛教史印度佛教史的撰寫問題

呂某在《禪宗的開悟與傳承》序文中提到

2008年,正覺同修會規劃「中國佛教史」和「印度佛教史」的研究課題……蕭老師在親教師會議詢問,沒有人承接任務,於是便讓我找其他學者共同來做這件事,並且指示執事們討論經費如何撥發。2009年初,孫淑貞給我寫電郵,她認為學術書籍跟一般書籍沒有什麼差別,說有人願意以業餘的方式來寫,不需要花同修會半毛錢,問我意見。我發現雙方的認知相差太遠,即使勉強接下,也不會有好下場,立刻聲明放棄。

根據呂某當時對於撰寫經費所提出的報價兩部佛教史各五十萬字由含他在內的五個人撰寫其中有三位是正覺學員除了書籍紙張以外主要費用是薪資,《中國佛教史要價五十萬元人民幣,《印度佛教史還要比五十萬元高一些兩本書總計超過人民幣一百萬以當時的匯價換算成新台幣約五百萬左右這樣的報價內容所說的薪資是函蓋他自己與其他兩位正覺學員在內他在序文中特地提起此事時卻隻字未提他索要薪資的事而正覺同修會所有撰寫各種書籍的學員包括 平實導師在內除了稿費以外結緣書以外由正智出版社出版的書籍撰寫者通常領取稿費的同時就直接護持講堂就算購買多少書籍研究或者參考都不會再申報其他額外的經費因為一切所作都是為了護持正法沒有誰會生起絲毫想要從正法中取得財分的念頭當時發大願承擔起撰寫印度佛教史任務的菩薩在這十三年中個人私下到中國乃至南洋等地購買參考書籍皆以歡喜心護持正法的心支出各種費用花費時間進行整理與撰寫這正是經中所說的於佛法取法分而不取財分之菩薩因為於佛法中獲得解脫分的功德受用故

反觀呂某的作為在在處處想要在佛法中取財分很明顯的透露出他沒有解脫分連順解脫分都沒有因為不能於清淨的解脫法中身自作證由此也證明他不僅是淺悟者也不是能真正轉依成功的七住不退菩薩仍停留在第六住位中對彼而言四依三量僅是名詞而無有實質可言全文完

附錄一:

【禪宗的開悟與傳承】簡體版序實證佛教學派的建立/作者:呂真觀

這本書原來是委託文津出版社於200611月出版,當時的授權範圍包括簡體版,雖然文津並未出簡體字版,筆者也不能自行出版。直到20213月,真觀才和文津合意,終止了版權。筆者當時只是初出茅廬,沒有任何名氣,文津卻願意出版這本書,雖然講好無償解約,我還是包了一個紅包給出版社,表達我的感激之意。目前,文津還有餘書沒賣完,我想只要原版還買得到,我就不用再出正體版,希望文津可以多賺一點錢。畢竟,出版社的經營也是很不容易的。

這本書是筆者的碩士論文,不得不遷就學術界的尺度,但當時已經鮮明地提出一個主張,佛教的核心是實證而不是哲學或信仰。〈緒論〉說到:

目前學術界研究禪宗,大多把禪宗當做一種思想……如果是思想,就會有流變的問題,年代越遠,流變的情形就會越嚴重……

如果是事實真相,就沒有流變的問題,只有如實不如實的問題。以物理學為例,它是研究自然律的科學,從古到今的物理學發展史,只是人類不斷發現自然律的過程,已經證實的自然律,不會被後人所揚棄。在科學的領域中,沒有思想領域中流變的問題—這是二者很大的不同。

從各種佛教典籍很頻繁地使用「如實正觀」「正觀不顛倒」「依法不依人」「證解」「親證」「現觀」「觸證」「印證」等等與客觀事實的發現有關的詞彙,我們有理由相信:佛教的核心宗旨是客觀的事實真相,而不是主觀的思想哲理。

封底折頁的內容簡介則說:

禪宗的開悟,就是證解阿賴耶識。證解阿賴耶識是一種客觀事實的發現,由於這一種客觀事實的發現,使得一個人可以解脫生死。阿賴耶識的具體內容,一向列為絕對機密,它是參禪者所必須破解的疑情。由於證悟的內容是一種客觀事實,因此開悟也是有客觀標準的。上一代的禪師便依此客觀標準印證他的弟子,並將所悟的內容一代一代的傳授下去,形成禪宗的傳承。

真觀之所以懂得禪宗,不得不歸功於臺北市佛教正覺同修會的蕭平實老師。1999年,我讀蕭老師的書,同年冬至破參,2000年到正覺同修會參加共修,2003年通過禪三的勘驗。2003年同修會發生第三次法難,有多位親教師、執事和開悟弟子,受到學術界錯誤的研究成果影響而退出同修會。同修會決定做學術研究,因而成立編譯組,由筆者擔任首任組長。隨後真觀自費攻讀碩士和博士,都是為了支援同修會的學術研究。

蕭平實老師是集佛魔於一身的特殊人物 [6],一方面全面復興佛教的義學與修證,包括禪宗、唯識、中觀、阿含,範圍之大,思辨之嚴密,元朝以下,無出其右者。一方面,他卻縱容執事在道場當中爭奪權位。若干重要執事,其手段之卑劣,到了令人怵目驚心的地步。真觀不只是耳聞,更多次受到迫害。這些執事卑劣的品行,讓人懷疑正覺同修會的法義,最終因為琅琊閣大量的爆料,很多學員離開正覺同修會,包括許多被印證為開悟的增上班學員,還有親教師、助教等執事。有些人雖然畏懼報復,暫時沒有離開,卻完全不理會正覺同修會的規定,持續將同修會的內幕公開在互聯網上。

面對琅琊閣等人的質疑和挑戰,正覺同修會只針對法義做出回應,卻無法對執事的卑劣行徑提出辯解。如果只有零星的案例,還可以按「依法不依人」的原則來處理,然而同修會執事的卑劣卻是普遍現象,甚至越是掌握權力的執事,其人品就越卑劣。所謂的修行,無非就是修正身口意行,如果同修會的法義那麼勝妙,為什麼這些執事人品如此不堪?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呢?

正覺同修會最大的問題,是勝義諦與世俗諦的部分沒教好。蕭老師經常講「大乘法是勝義諦,二乘法是世俗諦」,因此他大部分的弟子都以為「自己既然學大乘法,一定也懂得勝義諦」,悟前並未在勝義諦上面用心,悟後也不知道怎麼轉依,大部分的人都停留在六住,無法繼續向上突破。實際上,大乘與小乘都有勝義諦與世俗諦,只要落入相、名、分別就是世俗諦,離開相、名、分別才是勝義諦。正覺同修會並沒有教人離開相、名、分別,反而有許多作法加深了徒眾的相、名、分別。

同修會建立了嚴格而層次分明的等級制度,強調「上位菩薩」的權威性。這種狀態的延伸,就是團體中幾乎所有人都認為:同修會是全球唯一的正法團體,自己則是正法學員,身分遠高於其他人。

有一位道友相信正覺同修會的宣傳,很歡喜地告訴我:「蕭老師是地上菩薩,依照《菩薩瓔珞本業經》『諸佛菩薩現在前受,得真實上品戒』,我所得的是上品菩薩戒。」真觀問:「你是以什麼為菩薩?」他說:「就是蕭老師啊!」「你是指五蘊吧?」「……。」他還算乖覺,立刻警覺到不妙!因為《金剛經》說:「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一個行邪道的人,怎麼可能得真實上品戒?[7]

同修會一位學員去世,好幾百個道友去參加喪禮,繞棺送行,包括四位親教師。事後,這四位親教師被要求在班上跟自己的學員懺悔,理由是他們「傷害了親教師尊貴的形象」。正覺同修會還將毀謗親教師曲解為「破羯摩轉法輪僧」,將不願告密的人扣上「波羅夷」。正覺一向自稱「正法道場」,卻這樣曲解戒律,把戒律當成鬥爭和控制徒眾的工具,真是令人歎為觀止!

正覺同修會的第二個問題,是擅自減少見道的要件,還不能住於勝義諦,便印證為見道。經過蕭老師印證過的人,號稱是七住大乘見道,絕大多數只有六住的開悟(知道阿賴耶識的具體作用)。這些六住菩薩不懂得勝義諦,甚至連聲聞見道都沒有!經過三次法難和琅琊閣事件,退轉的比率估計有兩成以上。《菩薩瓔珞本業經》講,七住以上不會退轉,可見這些退轉的人並不是七住,最多只是六住而已。這麼多人退轉,說明蕭老師的勘驗標準不符合經教。

正覺同修會的第三個問題,是擅自增加見道的要件,妄稱聲聞和大乘見道都必須有未到地定。[8] 要知道,見道只斷見所斷煩惱,不斷修所斷煩惱,因此只要驗證六見處達到不疑,入三解脫門,便可以在一次對話當中證得,如《阿含經》就有很多凡夫當下證初果的記載。未到地定則是要修的,已證未到地定的人可以薄貪嗔,要是見道必有未到地定,應該至少證二果,而不是只有初果。禪宗的見道,也可以在一個機鋒當中成就,並不需要定力。見道需要的「定」是「心得決定」,而不是未到地定。

正覺同修會的第四個問題,是擅自規定在家居士不得接受供養。事實上,在家菩薩接受供養並不違反戒律,甚至《菩薩戒本》還將「不受重寶」列為輕戒,也就是說,不接受別人的供養才是犯戒。就像《西遊記》講的那樣:「白手傳經繼世,後人當餓死矣!」他們施設這種錯誤的禁戒,必導致在家菩薩弘法的困難。真觀以在家菩薩的身分弘法,接受供養,他們便誣謗為「破和合僧」。這麼做是「非律言律,律言非律」,是篡改戒律的行為,比個人破戒嚴重百千萬億倍!

哪些人可以受供養,並不是依身分而定。《佛藏經》說:「我聽行者、得者受他供養,不聽餘人。」這是說,佛陀允許正在修解脫法和已證解脫法的人接受供養,而不是其他人。《佛藏經》:「舍利弗!乃至於法少許得者,皆與佛諍……如是見人,我則不聽出家受戒。舍利弗!如是見人,我則不聽受一飲水以自供養。」則是說,有邪見的人,佛不允許他接受供養,甚至也不允許他出家。

《華嚴經‧普賢行願品》說,發普賢行願的人「一切人天皆應禮敬,一切眾生悉應供養」,這是因為他發了菩提心,跟是否出家沒有關係。《法華經》說:「其有讀誦《法華經》者……其所至方,應隨向禮,一心合掌,恭敬供養。」這是因為他有正見,信受大乘佛法,跟是否出家沒有關係。《大般涅槃經》說:「若施畜生得百倍報,施一闡提得千倍報,施持戒者百千倍報,若施外道斷煩惱者得無量報,奉施四向及以四果至辟支佛得無量報,施不退菩薩及最後身諸大菩薩、如來世尊,所得福報無量無邊不可稱計不可思議。」這表示一切有情皆可受施,只要是布施皆有功德。「供養」是帶著恭敬心的布施,供養的對象是修習解脫法或證得解脫法的人。實證佛教學派的老師,或者已經分證解脫,或者正在修習解脫法,並且都發普賢行願,可以讓施主獲得無量報,正是佛經講的「堪受一切眾生供養」。

真觀原本只想做一個單純的學者,但事與願違,在正覺同修會持續迫害之下,最終建立了「實證佛教學派」。2008年,正覺同修會規劃「中國佛教史」和「印度佛教史」的研究課題。這是極困難的任務,尤其是《印度佛教史》,英國的渥德爾和日本的平川彰各寫一本,號稱名著,卻飽受垢病,但幾十年來也沒有更好的著作出版。蕭老師在親教師會議詢問,沒有人承接任務,於是便讓我找其他學者共同來做這件事,並且指示執事們討論經費如何撥發。2009年初,孫淑貞給我寫電郵,她認為學術書籍跟一般書籍沒有什麼差別,說有人願意以業餘的方式來寫,不需要花同修會半毛錢,問我意見。我發現雙方的認知相差太遠,即使勉強接下,也不會有好下場,立刻聲明放棄。當時我已找到兩位學者,三個人都認為兩個課題應該不計代價繼續做下去,所以我們仍然在2009321日成立「實證佛教研究中心」。

20107月出版《實證佛教導論》以現代學術證明佛教的核心義理是不可推翻的客觀事實,探討的範圍包括原始佛教、般若中觀、法相唯識和教外別傳的禪宗,內容函蓋佛教史、認識論、方法論和本體論,是實證佛教學派奠基之作。20181月出版《文藝佛心》提出實證佛教學派的宗旨:「一切有為法皆是第八識流注種子所現起的功能差別,若離業力與妄想,它們什麼都不是。」20185月出版《實證佛教修行方法》有系統地講解修證的知見和方法,並建立實證佛教學派的修學綱領:「勇發普賢行願總攝戒行,安住真如三昧深入禪定,遵循四依三量增上慧學。」雖然不離唯一實相,但解說方式與修證方法與其它宗派不同,認同的人逐漸匯聚在一起,終於形成實證佛教學派。

曾有人問我:「為什麼要在『實證佛教』後面加上『學派』兩個字?感覺上氣勢變小了。」我說,「實證佛教」就是佛教,加上「實證」二字,只是提醒大家佛教以實證為核心。「實證佛教學派」是在全體佛教當中,選取部分的法義做為學習的重點,應機的對象主要是具有理性態度的法行人,而不是崇拜大師的信行人,修證的位階大約是初住到十住的習種性菩薩,而不是所有的佛教徒。我們格局比較小,沒有嚴密的組織和紀律,又特別關注學術研究,加上「學派」二字還是比較相稱的。我們會持續以三乘見道的證量,發表符合三量的學術論文,荷擔如來末法事業,直到正法住世因緣滅盡為止。

《禪宗的開悟與傳承》寫於實證佛教學派成立之前,但與後來的著作一脈相承,現在出簡體字版也沒有太大的變更,因此把它列為實證佛教學派的重要著作。這本書有兩個比較重大的錯誤,請讀者留意。

第一,筆者當時仍分不清開悟與見道,將二者統稱為「悟道」,後來才知道:開悟是知道密意,但沒有轉依,相當於六住;能夠轉依,入三解脫門,才是七住真見道。禪門史傳記載的大部分是開悟的公案,像「好雪片片,不落何處」這種轉依的公案比較少。禪門所謂的「得法弟子」,只要求開悟,並不要求轉依。

第二,據2019年湖南大學鄭翔高博士論文《張九成的儒佛會通思想歷程》的考證,張九成的開悟,應該是在遇到大慧宗杲之後,而不是先前的聞蛙鳴。

《禪宗的開悟與傳承》字數比較少,因此再補上十二篇文稿,作為本書的附錄《朝聖者的旅程》。前者是嚴謹的學術著作,後者則是虔誠的修證報告,集結為單行本,記錄真觀創立實證佛教學派的歷程。對住位菩薩來說,這應該是很重要的參考書。

呂真觀
2021612
序於桃園市誠信愛心家園

即將出版時,有幾位朋友知道我點評正覺同修會和蕭平實老師,紛紛表達憂慮之意。其中一位說:「我們還是有為尊長諱的傳統吧!建議還是以某道場某導師某老師某學員來稱呼,這樣接受度高一點。」真觀答:「不好意思,要違逆您的善意。正覺誣謗真觀『破和合僧』,是正覺走向末法 [9] 的標誌事件,此事在網路上早已公開。為了保存佛教史的材料,身為當事人,必須將此事直白地寫出來。我已經等待正覺好幾年,如果他們收回這個誣謗,就不會有這篇簡體版序文。佛法貴在見行合一,就算有千千萬萬的人恭敬供養,卻無法直道而行 [10],還不如不弘法。」

有一位朋友說:「『蕭老師是集佛魔於一身的特殊人物』,這句話不要寫吧我覺得要激化矛。」我答:「不用擔心激化的問題覺誣謗破和合僧早就不計一切後果了。」事實上真觀並不覺得這句話是當然的貶損 [11]甚至我也不認為自己曾受委曲,「一切諸法本來無生」,三界當中何嘗有一法真實!我只是做該做的事,不然蕭老師這樣不避腥羶的演出,沒有得到真觀的如法回應,效果不免大打折扣,恐怕他心裡還非常鬱悶呢!

岳飛是南宋抗金名將,連戰皆捷,即將「直搗黃龍,迎回徽欽二帝」之際,硬生生地被召回下獄,以謀反的罪嫌拷打至死,而以「賜死」結案,後來朝廷雖為他恢復名譽,但南宋從此元氣大傷,再無恢復國土的可能。袁崇煥是明末唯一能戰勝女真人的將領,卻被誣以謀反,凌遲處死,割下來的肉賣給圍觀的北京市民食用。這是崇禎皇帝朱由檢登峰造極的權術,同時也是明朝喪失政權不可逆轉的拐點,軍隊不肯再為皇帝賣命,甚至集體叛降,最終全面瓦解。真觀被誣以逆罪,無知的正覺徒眾競相毀謗真觀,正是正覺同修會轉入末法佛教的標誌事件,將來必定寫入佛教史。除此之外,將來有人成佛,必定會講述這段往事,現在以「護法」「破邪顯正」等藉口破壞佛法和戒律的正覺執事,以及無知盲從的正覺徒眾,沒有一個能逃得過究竟佛口述歷史的檢點及因果報應的懲罰。

正法和像法時期已經過去了,現在是末法時期,本師釋迦牟尼佛所傳的正法最終必定會滅亡。雖然如此,要是大多數佛弟子能夠奉行四依三量,便能延長正法住世的時間,要是不能,則會加速佛法滅亡。真觀曾經看好正覺同修會,以為是末法時期僅存的佛教正法。然而,目前的形勢讓人樂觀不起來。蕭平實老師和諸大執事,一直在提倡盲目崇拜和依人不依法,將正覺同修會推向像法與末法 [12]。大部分的正覺徒眾則隨波逐流,成為宗教師洗腦和控制的受害者,也一起參與破壞佛法和戒律的惡行。

《金剛經》說:「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真觀依於菩提願得自本師經教的授權,創立「實證佛教學派」,弘揚三乘見道位的佛法,荷擔如來末法事業,續佛慧命以俟當來。這是末法時期極為殊勝的法緣,因此借本書出版因緣,依《菩薩戒本》輕戒第十三條 [13] 之意旨,清雪自己所受的不實誣謗,唯願諸佛菩薩天龍八部暨此界四眾護法大德鑒察!

真觀菩薩法師
2021722
於誠信愛心家園

 

[1]《大般涅槃經》卷6〈如來性品 第4之3〉:「依智不依識者;所言智者即是如來。若有聲聞不能善知如來功德,如是之識不應依止;若知如來即是法身,如是真智所應依止。若見如來方便之身,言是陰界諸入所攝,食所長養,亦不應依;是故知識不可依止。若復有人作是說者,及其經書,亦不應依。」《大正藏》冊12,頁402,上1-6。

[2]《大般涅槃經》卷6〈如來性品 第4之3〉:「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不了義經者,謂聲聞乘,聞佛如來深密藏處,悉生疑怪,不知是藏出大智海,猶如嬰兒無所別知,是則名為不了義也。」《大正藏》冊12,頁402,上6-10。

[3] 呂某於序文中說:【建立實證佛教學派的修學綱領:「勇發普賢行願總攝戒行,安住真如三昧深入禪定,遵循四依三量增上慧學。」】

[4]《正覺學報》創刊號,〈學報宗旨〉:「正覺學報的宗旨,在於弘揚釋迦牟尼佛實證第八識如來藏而成就佛道的佛法義學,秉持學術界客觀求真的科學精神,以合乎三量至教量、現量、比量—的辯證方法,公平客觀的引證態度,以及真修實證的立場,引導佛學界回歸以實證為目標的佛法義學。」

[5]《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3〈勸學品 第8〉:「爾時,慧命舍利弗讚須菩提言:『善哉,善哉!汝真是佛子,從佛口生,從見法生,從法化生,取法分不取財分。』」《大正藏》冊8,頁234,上8-11。

[6]《大慧普覺禪師語錄》卷22:「從現量中得者氣力粗,從比量中得者氣力弱。氣力粗者能入佛,又能入魔。氣力弱者入得佛境界,往往於魔境界打退鼓。」蕭老師要是看到真觀評價他「集佛魔於一身」,心裡肯定樂得很。[編案:原書當頁註腳1]

[7]  七住以上菩薩能夠以慧眼見到法身如來,住於平等,所得才是真實上品菩薩戒。這跟誰來傳戒無關,主要還是受戒者具有永不退轉的功德,因此假名為上品戒。事實上,真正的了義法是「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認為眾生與佛有異,已是不了義法,何況是區分菩薩的位階和菩薩戒的品位![編案:原書當頁註腳1]

[8]  蕭老師對禪宗破參的標準是有過修正的,早期書中曾說過破參不需要定力,見性才需要定力。[編案:原書當頁註腳1]

[9]  正法能夠讓很多人證果,像法只有少數人能證果,末法是指沒有人能證果的法門。目前是末法時代,末法居於主流,但仍有正法住世,直到正法完全滅亡,才是末法時代的結束。末法時代結束之後,人間仍有像法、末法,但不計入正法存世的時間。[編案:原書當頁註腳1]

[10]《楞嚴經》說:「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終始地位中間,永無諸委屈相。」很多小菩薩之所以做出心口不一的行為,就是因為沒有直心,對自己的心行不做如實的審查,站在自己的願行上認為自己永遠正確,我慢膨脹而不自知,其實變化是我們生命的常態,就如開車,需要時時調整方向盤,菩提路上的菩薩也需要時時審查調整自己。[編案:原書當頁註腳2]

[11]《維摩詰經》說:「若菩薩行於非道,是為通達佛道。」更有許多例示,包括示行五逆罪、貪瞋癡、破戒、諂偽、憍慢、煩惱、入魔等等。又說:「十方無量阿僧祇世界中作魔王者,多是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以方便力教化眾生,現作魔王。」[編案:原書當頁註腳1]

[12]  真觀《實證佛教修行方法》第一章第四節〈正法、像法、末法〉,其中像法佛教與末法佛教的特徵,有些是正覺同修會的事例,只是沒有指名,但熟悉內情的人一看便知。另參考琅琊閣等人在網上的爆料。琅琊閣等人的法義主張不正確,但所述事實基本可靠。[編案:原書當頁註腳1]

[13]《菩薩戒本》:「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自能發不信重言,所謂惡聲惡稱惡譽,不護不雪。其事若實而不避護,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事不實而不清雪,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編案:原書當頁註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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