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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識之真實義—入胎識與名色互緣,如三蘆相依俱轉

如來在第一轉法輪阿含時期的《長阿含經》卷10〈佛說長阿含第二分大緣方便經 9〉說:『阿難!緣識有名色,此為何義?若識不入母胎者,有名色不?』答曰:『無也。』[1]

《中阿含經》卷24〈因品 大因經 1〉說:『阿難!若識不入母胎者,有名色成此身耶?』答曰:『無也。』[2]

南傳二乘聖典《長部經典》卷15說:『阿難!識不入母胎時,尚且名色能結成於母胎耶?』『世尊!實不然。』[3]

第三轉法輪方廣唯識時期的《大乘入楞伽經》卷6〈偈頌品 10之初〉說:依父母和合,如蘇在於瓶,阿賴耶、意俱,令赤白增長。[4]

聖教清楚說明六識論是錯誤的想法與說法,從阿含時期就強調「識」與「名、色」分立,而且這「入胎識」是「名、色」在母胎中得以生長的關鍵,明說識入於母胎中出生了名色,「名」中即有識陰六識及意根了,初入胎位的名」即意根,彼時意識尚未現行故,此是初轉法輪的阿含聖教中所說。到了唯識經典期,又將此事說得更清楚這「阿賴耶、意俱」—意根(第七識)帶著阿賴耶識(第八識)入胎,「令赤白增長」—令此父精母血和合的受精卵(羯羅藍)得以增長,即第八識阿賴耶識(以下簡稱第八阿賴耶識就是「名、色」得以存在與增長的關鍵;這就是師父 平實導師開闡的三乘正理。

二乘聖典多處說明十因緣之「名色緣識,識緣名色」的道理,如《長阿含經》卷10〈佛說長阿含第二分大緣方便經 9〉說阿難!是故名色緣識,識緣名色。[5] 南傳尼柯耶亦在《相應部經典》卷12說:即緣此名色有識,緣識而有名色。」[6]《雜阿含經》卷12中,摩訶拘絺羅尊者和 舍利弗尊者論此名色緣識識緣名色時,摩訶拘絺羅尊者說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7] 南傳尼柯耶《相應部經典》卷12有敘述同樣的對話友!譬如兩蘆束,相互依持則能直立。友!同此,緣名色而有識,緣識而有名色。[8] 此處將名色各喻為一束蘆,與將「識」與」、「譬喻為束蘆三束互依而立於地,意義則同。(至於西元後的覺音論師則依六識論惡見將「識」刪除,直接竄改尼柯耶法義,他在《清淨道論》卷18說:「〔名色〕不僅喻木偶,又用其他蘆束等之譬喻,應辨知之。即如二蘆束於互相依止而立時,無一支持他,一倒他亦倒。[9]

《瑜伽師地論》卷10在回答這「既然已說緣起法之一切有支並非互相為緣,為何要特別說明名色與識是互相為緣」之疑問時開示識於現法中,用名色為緣故;名色復於後法中,用識為緣故。[10]第八識阿賴耶識在現法中運作時是緣於名色方能流注一切諸有支等法的種子,令諸法得以現起;名色等諸有支則依第八阿賴耶識流注住之功德,能於後時得以持續住;如是第八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互相為緣,乃至輪轉諸趣攝大乘論本卷上總摽綱要分 1說:若離異熟識,識與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蘆束相依而轉,此亦不成。[11]如果離開第八識「異熟識」(異熟識名函蓋阿賴耶識位),卻說有「識與名色彼此互相作為所依,像是蘆束互相依靠而矗立一樣,識與名色也是如此相依而運轉」這道理是無法成立的;當知一定要有第八識異熟識,才能出生名色;由於異熟識不斷流注種子而剎那生滅持續現行,名色才得以相續。又,當知第八識阿賴耶識心體無作無為、自性空寂,自體本住涅槃境界,若無名色為緣,則更無流注成就三界現行諸法再無三界後有,此即二乘阿羅漢身壞命終之「無餘依涅槃」雖有第八異熟識體(已捨阿賴耶名)及所含藏的種子功德,且自心流注功德不滅,然不再流注七轉識種故不變現為三界現法;依《妙法蓮華經》及《楞伽經》之開示,此無餘涅槃界中的第八識心必須於久遠劫後,方得由於種子的自心流注故,有因緣再現起意根第七識,再復生三界有,行菩薩道。

《雜阿含經12 世尊示現在菩提樹下逆觀還滅諸法之緣起親證十緣起支齊『識』而還,不能過彼[12]這十因緣中的「識支」第八識即是一切法的盡頭,即十因緣唯能推究至「識支」為止「識支」前面更無他法,只能推究到此第八識就必須退回來了,因為沒有一法能超過第八識,此即密意說這十緣起支之「識支」是常住本住法。南傳尼柯耶《相應部經典》卷12亦說此『識』由此以還,無超進『名色』,於此限度。[13](這翻譯文字不同,然亦無礙此「齊識而還」之義)《瑜伽師地論》卷10在說明這「為何菩薩在觀察黑品(此指十因緣)時,到了識(根本識)支就要退還,為何不是到其他支呢?」的問題時開示由此二支(識與名色)更互為『緣』故,如『識』緣『名色』,如是『名色』亦緣『識』。[14] 此即逆觀十因緣而推知名色由根本識出生如是成就十因緣觀後方能進行十二因緣的觀行這就證明佛法本來就是八識論正理,這不是張志成所追隨的釋印順等六識論者,與堅執有一個可獨立於真實心體(心識)之外而存在的法性名為真如者(彼等所虛妄想像的此一無為性真如卻僅能墮在齊識而還之後的所生法中不能超越入胎識)佛門外道—所能信受的。

如來世尊說:真如心體就是阿賴耶識—藏識,即如來藏、正法身,就是法界中唯一實相—涅槃妙心。證悟者本應如經論所說「會通」此理,焉可棄捨正理而就非理。

真如—一切智智—一切種智之親證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319〈初分真如品 472〉說:真如即是一切智智,一切智智即是真如。[15]真如即是「一切智智一切種智之內涵,謂諸佛對於自心第八識真如所含藏的一切種子功德一一親證圓滿,稱為一切種智一切智智,這智慧的理體就是真如然琅琊閣張志成的「琅琊閣真如」沒有智慧、沒有功德沒有任何作用,與佛法真如全然不同;他不會明白為何菩薩摩訶薩不應於「真如法性」求、亦不離於「真如法性」求的道理。[16] 因此,對真正學佛人來說,若聽來似是真如,然無真如之實質,應即知這是「相似真如、思想真如」之魔事,應速疾遠離,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441〈第二分不和合品 452〉中如來對弟子的告誡:善現!住菩薩乘諸善男子、善女人等,書寫、受持、讀誦、修習、思惟、演說如是般若波羅蜜多甚深經時,多有相似真如、法界、法性、實際、不思議界及餘無量無邊佛法魔事留難,菩薩於中應諦覺察而遠離之。[17]

由上辨正已證明琅琊閣張志成所說舛誤因為琅琊閣沒有以上所說的正見」,所以琅琊閣都是自己想像的沒有能力觀察;琅琊閣對大乘法第八阿賴耶識、如來藏、真如的切割都是妄語與毀謗。這只能說琅琊閣張志成很難相信因果業報之正理,因為他認為覺知心實有觸知外六塵,而不知道覺知心從來只觸知內六塵,打從出生以來根本就是活在如來藏心中,所造一切業落謝之後自然保存於如來藏中,都不會遺失由不知此故,跟這種「大乘非佛說」的擁護者勸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只會遭受他嗤之以鼻;唯當繼續辨正以救護大眾免受其邪說蠱惑,所說並非欲令張志成迴心轉意(待續)

 

[1]《大正藏》冊1,頁61,中8-10。

[2]《大正藏》冊1,頁579,下17-18。

[3]《漢譯南傳大藏經》冊7,頁10,上4-5。

[4]《大正藏》冊16,頁627,下3-4。

[5]《大正藏》冊1,頁61,中19-20。

[6]《漢譯南傳大藏經》冊14,頁124,上7。

[7]《雜阿含經》卷12:「尊者摩訶拘絺羅答言:『今當說譬,如智者因譬得解。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竪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竪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大正藏》冊2,頁81,中4-8。

[8]《漢譯南傳大藏經》冊14,頁135,上2-3。

[9]《漢譯南傳大藏經》冊69,頁282,上9-10。

[10]《瑜伽師地論》卷10〈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7〉:「問:已說一切支非更互為緣,何故建立名色與識互為緣耶?答:識於現法中,用名色為緣故;名色復於後法中,用識為緣故。」《大正藏》冊30,頁328,上5-7。

[11]《大正藏》冊31,頁136,上16-17。

[12]《大正藏》冊2,頁80,下3。

[13]《漢譯南傳大藏經》冊14,頁124,上6。

[14]《瑜伽師地論》卷10〈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7〉:「問:何故菩薩觀黑品時,唯至識支,其意轉還,非至餘支耶?答:由此二支更互為緣故,如識緣名色,如是名色亦緣識,是故觀心至識轉還;於餘支中,無有如是轉還道理,於此一處,顯示更互為緣道理,故名轉還。」《大正藏》冊30,頁328,上11-16。

[15]《大正藏》冊6,頁626,下5-6。

[16]《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97〈初分求般若品 第27之9〉:「是故菩薩摩訶薩所行般若波羅蜜多,不應於真如法性求,不應於法界乃至不思議界法性求;不應離真如法性求,不應離法界乃至不思議界法性求。」《大正藏》冊5,頁538,下2-5。

[17]《大正藏》冊7,頁222,中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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