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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當時的時空背景,事情的本質是否真的那麼不堪呢?

1.您說2014年被指派擔任中國大陸弘法大任,2015年被「額外指導」破參,導師曾說過用人之際本就有此作為對於其他正覺人來說,能有如此因緣,甚至是有些羨慕的用人心切而為,而您信中亦説明您以此法吸引大量學人嚮往,導師為復興中國佛教,如此規劃何錯之有?

2.您說2017年12月寫了退出同修會的信,2018年2月才獲回覆,並非正覺遲遲未回覆,2個月的回覆過程,您可知在面對擔任大任之人退出的悲痛心情嗎?您可知當時處理人員皆無心與家人放講堂年假嗎?您的退出肯定是造成很大的影響才會如此,但連最後的回覆內容都寫得如此婉轉,甚至心存救護之情,考慮再三而回何錯之有?

3.您說額外指導是個常態,您不能信受不代表其他人不能,您沒有功德受用不代表其他人沒有,您沒有見道實質不代表其他人沒有額外指導不是重點,重點仍是自身,至於是導師主動額外指導,抑或是您當時求法心切,您自己最清楚但導師悲心所至額外指導此舉何錯之有?

4.您說正覺以金錢販賣佛法,如果以琅琊閣公布的金額,以及您身邊的大功德主相比,您絕對是因導師有其考量而破格錄取乃至於額外指導,稱不上買來的開悟。還是回到老問題,您現在覺得是買賣,不代表其他人作此想很多人是因為感念此世能修學正法而捐款護持,很多人是因為世間法職業繁忙或距離、家庭等因素,僅能以捐款方式護持,很多人是因為認定此生最重要的目標就是正覺而捐款護持,毋須用自己現在的標準看待所有正覺人。再者護持款多寡於導師自身何益?您當時自行決定捐款護持,而護持款亦是讓受者得利(不論現在是否認同受者),布施的功德終究都是自己獲得。今起悔心,說是因起貪作買賣想而悔,是自損功德,但始終無作此想的導師何錯之有?

5.您說自己是個凡夫,證悟完全靠額外指導,但以您出家身分,也不可能進正覺前完全未讀經典,卻選擇相信正覺,如何一離開正覺就變成法義通透,能直指正覺法義錯謬之處與琅琊閣諸多信徒一般,看完琅琊閣的文章,認定自己就是一個重獲新生的高證量學佛人,說穿了,只是選擇相信了另一套說法而已,有沒有能力揀擇,您自己最清楚,哪天沒個準您可能又認同了其他的說法。但要破別人的法之前,應要先清楚對方標的為何,正覺證悟標的您不認同沒關係,但說正覺落在意識心的意識證果,就顯得您像個門外漢,您看經典時是否不用意識心?且不論您的標的可能也是一念不生意識心,正覺至少一個是工具一個是標的,您是用張飛在打岳飛。正覺何錯之有?

6.您說只要違法就是破戒,那身處現今打擊各種宗教大陸的您,應該選擇還俗不再學佛,還是您能光明正大弘揚您認同的佛法,有官員來關切您、打壓您,您是否就認定自己破戒了,如果此時您不願還俗繼續弘法,是否就是所謂雙重標準?從古以來,本就很多人為護持、修學正法,不惜捨身喪命,正覺何錯之有?

7.您說自己造了很多惡業須懺悔,將自己的貪瞋癡歸咎於正覺,但您離開正覺,信受您認為正確的佛法後,寫了幾萬字的破斥文是否也一樣帶著瞋心而為?與您形容在正覺時並無差異,破邪顯正本應當為,但作意心行是自己的,正覺何錯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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