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4〈一切佛語心品之4〉說:「大慧!智及爾炎,非異非不異者;非常非無常、非作非所作、非有為非無為、非覺非所覺、非相非所相、非陰非異陰、非說非所說、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故,悉離一切量。」[1] 師父 平實導師解釋此中甚深之理於《楞伽經詳解》第八輯 [2],義理甚深,文采俱盛;然恐此處文繁故不復舉述,敬請讀者自行請閱。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4〈一切佛語心品之4〉說:「觀察內外,離於妄想,無異眾生;智及爾炎、一切諸法,悉皆寂靜。」[3] 師父 平實導師闡釋說:
由如是內法外法而觀自己與諸眾生,同等無異;因此緣故,智慧勃發;智慧勃發故,爾燄便隨之漸漸寂滅,不復為礙;一切諸法亦復如是,隨之全部寂靜;雖然行者尚在人間行來去止,而已常住自心如來之寂滅境界中,不復如前之為世間六塵所轉。[4]
從上可知,這「爾燄」、「爾燄障」是說「所知障」,然張志成說了老半天,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說什麼,他也說不出這正確的道理。當他說「《梵網經》上文是形容十地修行的證量,四地是體性爾焰地。這裡爾焰如何解釋為『渴愛』或『惑亂』?很明顯,爾焰是境界、所知、智的意思,沒有負面含義」時,他還是不知不解,當知重點不是「負面含義」與否的問題,而是真實義為何;如前所說有時經文以「爾燄」即「爾燄障」義,因此他說「沒有負面含義」時只能說他不懂此中的道理。且,師父 平實導師於解說菩薩第十行位時,特別說明陽焰觀且引入「渴愛」來說,於眾生位隨這「爾燄識(意識)」來說外道因為無明而追求不真實涅槃的「渴愛」;因此如何張先生卻要斷章取義移到四地菩薩位來說呢?
又,第四地菩薩廣行三十七道品—「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此時是依已成就的「增上慧無生法忍」以及「增上戒、增上心」成就來作大乘觀行,因此能破諸「煩惱障習氣種子」和「爾燄障」(未得破盡),說此地為「燄慧地」—以菩提分法照耀熾盛故,以能深入觀察而致慧光明盛故,名燄慧地。《大方廣佛華嚴經》卷36〈十地品 第26之3〉說四地菩薩:「此菩薩若見業是如來所訶、煩惱所染,皆悉捨離;若見業是順菩薩道、如來所讚,皆悉修行。」[5] 且,師父 平實導師說三地滿心成就意生身而入四地時,能融入諸佛菩薩超級大團隊,在十方世界穿梭、隨順緣起攝受化度眾生(亦有遲至五地菩薩位得意生身者,則此一併延後),功德不可限量;在化度有情、為法為眾生時,更無他顧,同時快速增長道業,這就是「四地是體性爾焰地」。彌勒菩薩在《瑜伽師地論》卷48〈本地分中菩薩地 第15第2持隨法瑜伽處住品 第4之2〉說:「於此地中,菩提分法如實智焰,能成正法教慧照明,是故此地名焰慧地。」[6] 這菩提分法即三十七菩提分法,此地的如實智焰就是破照四地所應斷之煩惱障習氣種子隨眠與所知障隨眠—「爾燄障」,成就這菩提分法殊勝智慧光明,於無生法忍智慧更加增上,即《成唯識論》卷9所說:「四、焰慧地,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焰增故。」[7] 非如張志成所說。如是已顯示張先生對此法義之無知與謬解。
張志成又評論說:「蕭導師在《勝鬘經講記》裡面說:『只有佛是具足了知一切爾焰,而且永斷一切爾焰。』倘若『佛永斷一切爾焰』,十地中的『四體性爾焰地』要怎麼解釋?」這仍然是顯示出他對佛菩提修證的無知以及遍地放火心態的明證之一。當知如來不可思議境界中,本無眾生界、沒有爾燄法,一切無能覺,亦無諸涅槃可說;張志成汝喚什麼是眾生?何謂如來?哪有「爾燄、爾燄障」可說?一切「所知障」俱滅,「一切所知—一切種智」俱證,更無「涅槃」可說。且依經典有時「爾燄、爾燄障」並舉,即以二詞為同一義,更不區別,此即師父 平實導師所說「只有佛是具足了知一切爾焰,而且永斷一切爾焰」之真義,即永斷一切爾燄障—所知障,具足了知一切所知障(爾燄)的內涵—具足一切所知,即如來聖號「正遍知」!
因此,佛法非憑世間文字與邏輯思維可得通透,如《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說:「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8]、「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9]、「所言善法者,如來說非善法,是名善法」[10]。故說佛法非世間思議可得,當求真義,不在文字執取。
如來在《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說:「三者,細微使,謂第八地,彼上上一切煩惱一切不行,及爾焰障依少故。」[11]—七地滿心位已斷煩惱障習氣種子隨眠,已斷分段生死,捨阿賴耶性,末那識不復執取第八識功德為自內我,圓滿成就中品平等性智,從八地菩薩開始,發起初分上品妙觀察智、平等性智,一切煩惱究竟不行,這爾燄障所依之生起的境界少的緣故,即是師父 平實導師所說的清淨末那位,菩薩於此際唯留身分不斷不盡(此為自心流注種子生滅,非以惑稱,然亦可說留下最後一分故意保留的煩惱障習氣未盡),無功用行,一切任運,繼續佛菩提道修學。《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說:「細微煩惱爾焰障斷,得無礙無障爾焰一切種覺故,第十一地名佛地。」[12]—斷除了最後的細微煩惱障、爾燄障,得證無所障礙、無爾燄障之一切種智覺悟的緣故,這就是第十一地,名為佛地。《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說:「佛地,一切爾焰微細正受愚、障礙愚,彼即所治過。」[13]—佛地,最後身菩薩斷盡所有一切爾燄微細正受愚、障礙愚,即最後愚,對治最後一分所知障、爾燄障,成大菩提果。
佛法深邃,唯通達真如的大善知識能為大眾開解妙諦,師父 平實導師就是如此智慧不可思議;至於張志成等以名相思惟為究竟者,畢生窮究亦無可領解佛法根本,凡有所說皆不著邊際,入海算沙,捨本逐末,虛度一生。
③ 甚深緣起法之根本,有法常住非斷滅之法住智
琅琊閣張志成說:【法住智即是于緣起原理、十二因緣次第(緣生行因果分位)、四聖諦的道理能信解悟入的妙智,以及「能了知諸行自相種類差別,及能了知諸行共相過患差別」、「十二緣起逆次道理」的智慧。《瑜伽師地論》對「法住智」的解釋就是通達緣起法所得的智慧,這個智慧是取證涅槃的必要條件。換言之,「法住智」與是否「知道有個常住法恒存」毫無瓜葛。】[14]
辨正:
《雜阿含經》卷34說:
佛告阿難:「我若答言『有我』,則增彼先來邪見;若答言『無我』,彼先癡惑豈不更增癡惑:言先『有我』,從今『斷滅』?若先來『有我』,則是常見;於今『斷滅』,則是斷見。如來離於二邊,處中說法,所謂『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起故是事生』,謂『緣無明行,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15]
這很清楚地說明:佛法不在世間「常見、斷見」中,這「有我、無我」都無法簡單一句話真正表示出佛法的真實理,以及同時除去眾生的惡見。所以,如來離於這「有我、無我」二邊與「常見、斷見」二邊,開示「十二緣起」: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所以,緣起法所闡釋真義,不落在世間「有我、無我」與「常見、斷見」中;如果有人解說緣起法,卻無法擺脫世間「常見、斷見」,則其所說就非佛法的緣起法。若更要深入通達緣起法,當理解這能長養名色的入胎識,後文更將論之。《別譯雜阿含經》卷10說:
若說「有我」,即墮常見;若說「無我」,即墮斷見。如來說法,捨離二邊,會於中道,以此諸法壞故不常,續故不斷,不常不斷;因是有是,因是生故,彼則得生;若因不生,則彼不生。[16]
此是《雜阿含經》的別譯,亦說明「有我、無我」與「常見、斷見」,如來捨離這兩邊,說「不常不斷」,後面經文亦接續開示緣起法。
《雜阿含經》卷5說:
復問:「云何焰摩迦!色是如來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受想行識是如來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云何焰摩迦!異色有如來耶?異受想行識有如來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色中有如來耶?受想行識中有如來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如來中有色耶?如來中有受想行識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非色受想行識有如來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如是!焰摩迦!如來見法真實、如,住無所得,無所施設。汝云何言:『我解知世尊所說,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有。』為時說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焰摩迦!先言:『我解知世尊所說,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有。』云何今復言非耶?」焰摩迦比丘言:「尊者舍利弗!我先不解、無明故,作如是惡邪見說。聞尊者舍利弗說已,不解、無明,一切悉斷。」[17]
南傳「尼柯耶」《相應部經典》卷22說:「時,有比丘名為焰摩迦,起如是惡見,〔謂:〕『我如解世尊所說之法者,漏盡比丘,身壞、命終而斷滅無有。』」[18] 這記載內容與北傳《雜阿含經》相同。這說明了阿羅漢身壞命終,不是一切無所有;若阿羅漢入滅後無有常住法自在則成斷滅,此即是惡邪見;今觀張志成與此前的焰摩迦同一所墮,不是佛法。因此,可知阿羅漢滅盡十二緣起支之後,繼續有無生法存在,不是蘊處界法滅盡後就空無所有,涅槃本際真實而非斷滅空。
又,由於如來在第一轉法輪時大多開示解脫道,並未明說大乘法真諦,所以有時方便以「如來」表示大乘法;世尊即在此時期申論「五蘊」與「如來」之關係:「五蘊」不是「如來」,離「五蘊」更無「如來」;「五蘊」中沒有「如來」,「如來」中沒有「五蘊」。由此可知:「如來」非「世間法」、非「五蘊」法,「如來」是「出世間法」;以「出世間法」本非世人可見,須依「世間五蘊法」方能顯示出有「如來」在「世間」,此即離「五蘊」更無第八識「如來」之義;然世人實際不見第八識「如來」,這「出世間法—如來」唯有證悟菩薩依慧眼得見。「出世間法—如來」本不落在世間「常見、斷見」二邊,亦不隨佛陀示現滅度捨棄五蘊名色而有所變異,此「如來」本是常住而真實有之法;又此常住之「如來」必非「四大假合」之「物」,故說為「心」,以聯繫於「己」,非「他」令「自」無斷滅故,故說「自心」,即「自心如來」;以人人都具有可成佛之性故,即每位有情本有這常住法—「出世間法—自心如來」從來無缺,此即 佛陀在第一轉法輪時已隱喻有常住不壞法—自心如來。
《中阿含經》卷54〈大品 第2 荼帝經第10〉說:
荼帝比丘答曰:「世尊!我實知世尊如是說法:今此識往生,不更異也。」
世尊問曰:「何者識耶?」
荼帝比丘答曰:「世尊!謂此識:說、覺、作、教作、起、等起,謂彼作善惡業而受報也。」
世尊呵曰:「荼帝!汝云何知我如是說法?汝從何口聞我如是說法?汝愚癡人!我不一向說汝一向說耶?汝愚癡人!聞諸比丘共訶汝時,應如法答『我今當問諸比丘』也。」
於是,世尊問諸比丘:「汝等亦如是知我如是說法『今此識往生,不更異』耶?」
時,諸比丘答曰:「不也!」[19]
荼帝比丘說輪轉三世者是此世這個造作善惡業而受報的六識,說六識可以往生去到後世,結果受到 世尊呵斥為愚癡人。當知這識陰六識是須先有六根、六塵而後才有之法,不是輪轉不滅的心識。色陰乃四大假合,緣聚緣散,本如空幻;六識心不真,時時斷續;故知緣起法中說虛妄輪迴者是六根中的意根,以入胎時,十八界中唯有意根以及尚未發育之身根—「羯羅藍」受精卵,如是說為「名、色」。然意根沒有七種性自性故,自不能集起儲存名色種子,又不能出生任何一法,以諸法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亦不無因生故,則此受精卵意根應如何據為己有?又如何增長名與色?即知緣起法有甚深義,如《長阿含經》說「十二因緣難見難知」[20] 及《中阿含經》說「緣起極甚深,明亦甚深」[21];而緣起法甚深極甚深、難見難知之處,即是在 世尊所開示的「入胎識」,此「識」出生「名、色」而與「名、色」同在,如來究竟親證此「識」,即《中阿含經》說「如來所依識」。即 釋迦如來在菩提樹下參悟緣起法之流轉門與還滅門時,親證十因緣法之究竟法—《雜阿含經》說「齊識而還,不能過彼」[22]:以親證此「識」,審慎思惟觀察而確認此「識」前頭再無任何之「因」,即此「識」本來而有、非生滅法;且此「識緣名色」之「識」與「名、色」俱轉如三束蘆 [23],具有能生「名色」等諸功德;如是,世尊隨後在東方魚肚白金星乍現第一道光芒時,眼見佛性,契入成所作智功德,圓滿一切種智,即說「我得古仙人道」[24]—古來一切諸佛如來都是同一所證。如是正理,平實導師都已引述阿含部經文而解說於《阿含正義》中,張志成讀之都不信受,仍犯焰摩迦此前之過失,亦犯帝比丘之過失,早被 如來呵責過了。因此,世尊說「我於此法自知自覺,成等正覺」[25],這緣起法的根源就是「如來所依識」—緣起法中的「本識」;這就是「真正完全通達一切緣起法所得的智慧」,瞭解緣起法的「本識」之一切內涵智慧而成佛,方說「這個智慧是取證最究竟涅槃的必要條件」,即佛地無住處涅槃,以 如來親證此「識」一切內涵,圓滿成就「阿含部」之《大般涅槃經》所說的「一切種智」—徹底了知法界本源,成就大涅槃—成就無住處涅槃,此亦是諸如來所獨自證得不同於座下弟子所證的解脫道之「一切智」(有時經論中方便說二乘阿羅漢有證「一切智」,所以大乘經有時則以「一切智智」來指稱如來的「一切智」有別於二乘聖者之所證),如《中阿含經》卷11〈王相應品 頻鞞娑邏王迎佛經 第5〉說 如來「有一切智」、迦葉尊者「無一切智」:「迦葉!我有一切智,汝無一切智。」[26] 又如「阿含部」《梵摩渝經》說:「得一切智,尊號為佛也。」[27] 大乘菩薩在七住位時親證此「識」,即證「涅槃妙心」,得現觀這「本識」之自住境界即是涅槃,方得現起根本無分別智;然距佛地甚遙,以唯有證得「根本無分別智」,尚未生起「後得無分別智」,更無佛地「一切種智、一切智智」故。二乘根器阿羅漢雖為聲聞聖者,然未證此「本識」,不得通達緣起法,故「阿羅漢證涅槃」是 如來方便說,如大乘經廣說。(待續)
[1]《大正藏》冊16,頁505,下20-25。
[2] 平實導師,《楞伽經詳解》第八輯,正智出版社(台北市),2015年10月初版五刷,頁69-75。
[3]《大正藏》冊16,頁512,上18-19。
[4] 平實導師,《楞伽經詳解》第十輯,正智出版社(台北市),2016年3月初版五刷,頁19。
[5]《大正藏》冊10,頁190,上24-26。
[6]《大正藏》冊30,頁558,中20-21。
[7]《大正藏》冊31,頁51,上26-27。
[8]《大正藏》冊8,頁750,中12-13。
[9]《大正藏》冊8,頁751,下14-15。
[10]《大正藏》冊8,頁751,下27-28。
[11]《大正藏》冊16,頁717,下17-18。
[12]《大正藏》冊16,頁715,中6-8。
[13]《大正藏》冊16,頁715,中23-24。
[14] 琅琊閣,〈正覺法義辨正:「法住智」與「先知法住,後知涅槃」〉。https://langyage.pixnet.net/blog/post/153511
[15]《大正藏》冊2,頁245,中18-24。
[16]《大正藏》冊2,頁444,下14-18。
[17]《大正藏》冊2,頁31,上21-中9。
[18]《南傳大藏經》冊15,頁159,上7-8。
[19]《大正藏》冊1,頁767,上8-18。
[20]《長阿含經》卷10〈第二分 大緣方便經 第9〉,《大正藏》冊1,頁60,中10。
[21]《中阿含經》卷24〈因品 大因經第1〉,《大正藏》冊1,頁578,中17。
[22]《雜阿含經》卷12,《大正藏》冊2,頁80,下3。
[23]《雜阿含經》卷12:「尊者摩訶拘絺羅答言:『今當說譬,如智者因譬得解。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竪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竪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大正藏》冊2,頁81,中4-8。
[24]《雜阿含經》卷12,《大正藏》冊2,頁80,下17。
[25]《雜阿含經》卷12,《大正藏》冊2,頁81,上3-4。
[26]《大正藏》冊1,頁498,上1-2。
[27]《大正藏》冊1,頁885,下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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