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 伴隨三乘菩提法之法乃及前行法,皆說次法
琅琊閣張志成說:【「次法」只是dhammānudhammappaṭipanna這個複合詞的其中一些中文翻譯—比如「法次法向」、「順法次法」—的其中兩個字。】[1] 琅琊閣又說:【「次法」是正覺同修會其中一個最被廣汎誤用的佛法名詞。「法次法向」(法隨法行)一詞中:法:指「涅槃」,不是正覺所說的解脫道修行—「四聖諦、八正道、十二因緣等法」。次法/隨法:指八聖道,不是「施論、戒論、生天之論」。張善思居士的《次法》一書,書名錯誤,正確書名應該是「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欲為不淨、上漏為患、出要為上」,或是簡短的「解脫道修行必備資糧」!】[2]
辨正:
先依四阿含三處經文說「次法」:《中阿含經》卷59〈例品 鞞訶提經第3〉說「說『法、次法』」[3],《雜阿含經》卷5說「諸『次法』說」[4],《中阿含經》卷1〈七法品 善法經第1〉說:「若知『法』、知『義』、向『法、次法』、隨順於『法』、如『法』行者,勝;不知『法』、不知『義』、不向『法、次法』、不隨順『法』、不如『法』行者,為不如也。」[5] 由此三處經文可知有「次法」,即使是以兩個以上詞素複合所成之「複合詞」來解析,還是有「次法」;至於張志成說的「『法、次法』向」可依梵語之後置詞道理,在動詞時可改為「向『法、次法』」,即這並不妨礙有「次法」的內涵。否則他必須將「若知『法』、知『義』、向『法、次法』」經文改為「若知『法』、知『義』向、『法、次法』」,如此斷句能通嗎?
「次法」就是「伴隨著三乘菩提正法的法」,即是修證三乘菩提之前所應修者,若在二乘解脫道即為「伴隨著二乘菩提法」之「前法」,中譯時,就可譯為「順法」、「隨法」,這也是要修學的法。因為在修學「二乘菩提法」之前,畢竟有「先行之法」以引導趣向「二乘菩提法」;因此,這時依「二乘菩提法」是「法」,則其「先行引導之法」即可稱為「次法」,名稱上並無過失,反可由此「次法」之名彰顯出所應修學的內涵。觀乎 世尊接引初機學人時一律先次第為說「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欲為不淨、上漏為患、出要為上」等次法,若是學人信心清淨、易可開化,然後才接著為其演述四聖諦、八正道,可證張先生其實不懂法與次法的定義。譬如二乘菩提為「法」,因此在修學「二乘菩提法」之前所應修學的法(如上所說施論等),以及修學「二乘菩提法」時所伴隨應修的「法」(如五停心觀等),都是能引行者趣向實證「二乘菩提法」的「前法」,即都可歸於「二乘菩提法」的「次法」;故說「向法、次法」、「順法、次法」。資糧法本是伴隨三乘菩提所應修學之法,如來所說的「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欲為不淨、上漏為患、出要為上」也是能為引生「二乘菩提」之前行法—前行之資糧,說為「次法」本應如是。且,當知這前行之次法,在正式修學二乘菩提時也同樣是伴隨之次法,唯有層次或偏重不同,並無捨離不學者;如二乘學人一樣要隨緣布施、精進持戒、修十善業道而得生天,一樣要知道欲界不清淨、色界無色界仍是有漏有憂患、當以出離三界為上,這其中的道理並沒有改變;如果對其中的「生天」處有疑,當知初果人捨報後就是「生天」,何可疑哉!因此,當依聖教所說,這才是「次法」之正說!若不如是修,而如張先生不修次法即直接修得法者,於所修得之法必將不能信受,是故如今退轉而離無生法及無生忍,豈非現成事證?
又,張志成已然不解前面所說「次法」,他又依偏狹之所知而自以為是地說:【法:指「涅槃」……次法/隨法:指八聖道。】筆者在此即舉《中阿含經》卷22〈穢品 求法經第2〉說兩種中道可至涅槃,非他此處所解釋的「法、次法」:
諸賢!有「中道」能得心住,得定得樂,順法次法,得通得覺,亦得涅槃。諸賢!云何有「中道」能得心住,得定得樂,順法、次法,得通得覺,亦得涅槃?諸賢!念欲惡,惡念欲亦惡,彼斷念欲,亦斷惡念欲;如是恚、怨結、慳嫉、欺誑、諛諂、無慙、無愧、慢、最上慢、貢高、放逸、豪貴、憎諍。諸賢!貪亦惡,著亦惡,彼斷貪,亦斷著。諸賢!是謂「中道」能得心住,得定得樂,順法、次法,得通得覺,亦得涅槃。
諸賢!復有「中道」能得心住,得定得樂,順法次法,得通得覺,亦得涅槃。諸賢!云何復有「中道」能得心住,得定得樂,順法次法,得通得覺,亦得涅槃?謂八支聖道:正見乃至正定,是為八。諸賢!是謂復有「中道」能得心住,得定得樂,順法、次法,得通得覺,亦得涅槃。[6]
上引經文中說這八支聖道是兩種至於涅槃的中道方式(指離於苦樂二邊之正確修行方式,非指本來涅槃之般若中道)之一。又如《中阿含經》卷25〈因品 念經第6〉說:「閉塞惡道,開平正路者,是三善念:無欲念、無恚念、無害念也;道者,當知是三善念。復更有道,謂八正道:正見乃至正定,是為八。」[7] 此處說有兩種道:三善念、八正道。因此,張志成在名相上執取,狹隘地主張【法:指「涅槃」,不是正覺所說的解脫道修行—「四聖諦、八正道、十二因緣等法」。次法/隨法:指八聖道,不是「施論、戒論、生天之論」】,這樣的說法有待商榷,當知經中說向涅槃道者有「三善念」及「八正道」這二種道,非僅有八聖道,不然這「三善念」當置於何地?若說這「三善念」全歸屬於八正道之「正念」,此即依文解義,非 如來所說意。且,張志成是嚴重誤會了「次法」,所以他才把「八正道」歸於「次法」,當知經文所說甚明,由「八正道」「能得心住,得定得樂,順法、次法,得通得覺,亦得涅槃」,這還是廣說函蓋這「法、次法」,如何只說是「次法」?
又,《雜阿含經》卷5說:「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那拘羅長者得法眼淨。爾時,那拘羅長者見『法』、得『法』、知『法』、入『法』,度諸狐疑,不由於他,於正法中,心得無畏。」[8] 那拘羅長者得法眼淨—證得初果,是「見『法』、得『法』、知『法』、入『法』」,如果一定要依照張志成的名相解釋說「法是涅槃」的話,則那拘羅長者初果預流果之「入『法』」就變成四果阿羅漢的「入『涅槃』」了,此即「初果、四果」不分!
又如《長阿含經》卷2〈第一分 遊行經第2初〉說:「時,菴婆婆梨女取一小牀於佛前坐,佛漸為說法,示教利喜: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欲為大患、穢汙不淨,上漏為礙,出要為上。爾時,世尊知彼女意柔軟和悅,蔭蓋微薄,易可開化,如諸佛法,即為彼女說苦聖諦,苦集、苦滅、苦出要諦。時,菴婆婆梨女信心清淨,譬如淨潔白氈易為受色,即於座上遠塵離垢,諸法法眼生,見法得法,決定正住,不墮惡道,成就無畏……」[9] 如是經文亦復證明次法即是「施論」乃至「出要為上」,法即是「四諦八正」等解脫之理;然而執取名相的張志成閱讀經典時被先入為主的邪見所障,理解文意時必然窒礙難行,所解即成「非義」;「法」尚如是,「隨法、次法」自不能周全,唯有他自以為是的高慢而已。
至於張志成所舉的dhammānudhammappaṭipanna這個字,則曝露他語文程度真的不高。當知「法」是dharma;「順」為「冠首詞」可用anu-;「向」的過去被動分詞形是pratipanna;先不計這組合時的字詞變化,梵文則是dharma-anu-dharma-pratipanna—「法-順-法-向」=「法-順法-向」=「法-次法-向」=「向-法-次法」,前面a-a再作字詞變化即可。在張志成自詡其辭典查閱能力時(張志成的梵文薄弱能力不必再舉,如《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他連「心」都可說是「物質的心」,這已非程度的問題;此如前說,更不贅言),倒是一個字中就能連續抄寫三處錯誤,這樣不知他要證明什麼,只是想用梵文來唬人,卻連好好查梵文辭典與事後確認都沒有作到。
唐朝永嘉禪師在《永嘉證道歌》就直接開罵了:「分別名相不知休,入海算沙徒自困」[10]—那些終日在探索、計較佛法名相的人,就猶如進入大海邊在計算這海灘的沙子數目之人,只是徒然讓自己更加迷惑而已,張先生不正此類耶?下一句,永嘉禪師就請 如來罵人了:「卻被如來苦訶責,數他珍寶有何益!」[11] 這樣落在名相計較之徒,就被 如來嚴厲地訶責,不去尋覓家珍,卻來計數他人珍寶有何益處!當知真正學佛人是在於有無履踐其義,法隨法行,不在於名相訓詁。
⑦ 持業釋與依士釋為翻譯名相之法,非說二障之真實義
琅琊閣張志成說:「蕭平實導師所著之《識蘊真義》中有下面一段:《唯識述記》又註解雲:【述曰:……前煩惱障,煩惱即障;此所知障,障於所知。前當體彰名,持業釋也;此所障受稱,依士釋也。】語譯如下:【述曰:……前一個煩惱障是依煩惱當體而彰顯其名為煩惱障,就是從執持業種上來說的;這個所知障是依所障的應證受的佛菩提境界而稱名為所知障,是依修行者的菩薩心性而解釋、而稱名的。】」[12] 琅琊閣又說:「梵文是組合性文字。梵文文法中,將複合詞劃分為六種關係,稱為六離合釋,又名六合釋。」[13] 他並舉《佛光大辭典》對「六合釋」的解釋後,於「總結」中再說:「在正覺學佛多年,筆者覺得最不能接受的不是錯誤,而是錯誤發生後,極少看到有人願意大方承認、誠懇道歉。全球唯一正法團體,為何連謙卑反省這些美德都欠缺。」[14]
辨正:
連「爾燄、爾燄障」都不清楚的張志成,在引用師父 平實導師於《識蘊真義》所說煩惱障名與持業釋、所知障名與依士釋的關係後,說了一大堆話想要否定此段論義,也還是沒有說出個所以然來。此處舉丁福保《佛學大辭典》之條目〈六離合釋〉解釋「持業釋」:「又名『同依釋』,體能持用,謂之『持業』,此義雖二,而體則一之名也;一體持一用,故名『持業釋』。例如『大乘』:『大』者具七義,對『小』教而言;『乘』者運載之義,以濟行者;其『大』體能持運載之用,故名『大乘』。又『同依』者,依二義一體之義,若『大』、若『乘』,同依一體,故名『同依』。又如『藏識』,『藏』即為『識』,『識』持『藏』之用,故名『持釋』;『藏』之義,『識』之義,同依一法體,故名『同依』。」(註:為方便閱讀,重新標點)解釋「依士釋(依主釋)」說:「從所依之體,而立能依之法之名也。例如眼識,為依眼而生之識,故名眼識,是眼為所依之體,識為能依之法也,本為別種之法,別法從所依之法而立能依之名,故云『依主』。」此解釋繁複,不易明白。此處即就此二障說明:「煩惱障」是依「持業釋」的道理來釋其名義,彰顯這「煩惱障」體之用,即「煩惱」是成就解脫的「遮障」,故名之為「煩惱障」,這就是依「持業釋」釋義。「所知障」則是採「依士釋」的道理來釋其名義,即「所知障」是「『所知』被障礙」、「『所應知』被障礙」—成佛之「所應知」遭受障礙,即障礙佛道的成就。
師父 平實導師說「這個所知障是依所障的應證受的佛菩提境界而稱名為所知障,是依修行者的菩薩心性而解釋、而稱名的」,此說極好,大家一看就明白意思了。且,師父 平實導師今生已不再翻譯經論,這「持業釋、依士釋」是名相翻譯方式的說明,這只要查字典就可知道。且,「煩惱障」名依「持業」解釋,就是將「煩惱」直接連結所成就的「障」;師父 平實導師雖沒有直接表達出這「六合釋」,然解說即吻合字義;又「所知障」名依「依士」解釋,就是說「被障」的是「佛菩提境界」,再解釋這學人是「菩薩」,本義也是相當;此二名相之解釋如此契合正理,有何嫌棄可說?師父 平實導師說過不採用他人註疏之原因在於古人多非親證,所言非義故;又此文字訓詁之「六合釋」亦是如此,訓詁屬於小學,非真義處,何必多加著墨?且,師父 平實導師此處直說即符合真義,雖張志成猛力苛責,亦何損哉?倒是張志成自己說了一大堆,還真的不知道他要解釋什麼?
又,張志成說「錯誤發生後,極少看到有人願意大方承認、誠懇道歉」,然當知師父 平實導師所說本呈現真義,並無錯誤,至於這翻譯上的訓詁小學未來有因緣時再附帶說明即是。真正致命的是「張志成的嚴重錯誤發生後」—不僅名相錯誤,而且是令自、他皆墮無間地獄受無量苦之錯謬偏邪法義,亦是自始至終全面解說錯誤而誤導學人,被正覺的同修們自動為文辨正證明其謬誤之後,至今卻並未「看到張志成願意大方承認、誠懇道歉」而寫過一篇文字(預記:以後也將是看不到);已經寫了將近百萬字的張志成是否應立馬將此「為何連謙卑反省這些美德都欠缺」趕緊用在自身上?至於張先生在網路上成就諸毀謗三寶等惡業,實非「謙卑反省」可了,「縱使有此美德」亦難以滅罪,何況本無「美德」;然總是他自家事,唯有替他哀憫而已。
⑧ 佛法不說斷滅見,阿羅漢信受涅槃本際
琅琊閣張志成說:【蕭導師常說,若不信受無餘涅槃中有第八識常住法存在,修行者將因畏懼滅盡蘊處界有為法後,將成為斷滅空,因此無法斷我見證涅槃。
這種說法完全不合邏輯。阿羅漢要滅盡五蘊,不要繼續輪回,為何還要在乎涅槃裡面是否有一個常住法?如蕭導師自己說的,沒有五蘊也就沒有覺知心,那麼有沒有常住法,到底是誰在覺知,誰去在意?有沒有常住法的意義何在?又如何證明涅槃中有一個第八識存在?蕭導師的見解,其實是一種變相的我見。】[15]
辨正:
佛世時,向 如來學法的人都不是學斷滅見者,他們當中有人在 如來出世之前,就開始追求涅槃—永恒、不生不滅,面對著許多人宣稱得證涅槃,他們也跟著去學,然不知何謂真正的涅槃;當 如來出世後,為大眾開示:三界一切法都是生滅法,對五蘊存續之執取就是三界「後有、後世、後生」無盡生死之根源;修行解脫道法應先斷除以五蘊為我的見解—我見,再一一斷除對三界法的貪愛執取—我執,斷盡引生「後有」之業行,如是成就阿羅漢,死後就能入涅槃,這涅槃是真實、清涼、寂滅、清淨。
然在 如來出世弘法之前,世間沒有誰知道入二乘涅槃是要斷滅五陰世間的。即使是到了現代,在師父 平實導師明白闡述涅槃正理之前,學人對佛法所說的涅槃也是一知半解;然斷滅見論者釋印順對阿羅漢滅盡五蘊入無餘涅槃是清楚的,但因為他否定實相法,其背後的本質就是斷見,所以他本來就不在乎有否涅槃,甚至他還質疑說這涅槃是不可知不可證的,可見他真是沒有善根的人。
至於張志成一開始也不清楚這「斷滅、常住」之間的差別,要等到師父 平實導師清楚說明後,他才可能瞭解;但是他顯然對解脫道沒有勝解,因此他才會以凡夫的意想而說「若不信受無餘涅槃中有第八識常住法存在,修行者將因畏懼滅盡蘊處界有為法後,將成為斷滅空……這種說法完全不合邏輯」,這句話就證明了他沒有斷除我見,而且顯示出他不知道解脫道的實證必須要在信受 佛所說「涅槃真實」的前提下才能成就的道理。然而真的沒有一位阿羅漢會要斷滅見外道的涅槃—偽涅槃,那是外道所喜歡的,不是聖弟子所行;阿羅漢雖然知道身壞命終入滅後沒有六識可覺知涅槃實際,但他也不會接受一個斷滅空無的境界,因此他當然在乎在滅盡蘊處界之後涅槃中是否有個常住法,否則他滅盡蘊處界諸法就是斷滅空,而一切斷滅見者都不可能取證涅槃,這是無可改變的事實;亦因此故,所以經中才會有聲聞人「因內有恐怖、因外有恐怖」的記載,如後再論。然張志成他毫不擔心 [16],只因為他本質也如同釋印順是斷見論者,才會覺得「何必在乎涅槃有無常住法」的說法才合乎邏輯。
《阿含經》說有「入涅槃」即是在解說二乘解脫道所證涅槃非空無之法,以這「寂滅、真實、清涼、清淨」的涅槃與此身壞命終的阿羅漢有關,所以明說「入涅槃」。阿羅漢各各知道「滅盡最後有之蘊處界法後,仍有無為涅槃界存在,這本自存在的出世間有與阿羅漢的五蘊是非一非異而不相在的,雖然滅盡了蘊處界法,但涅槃真實而不是斷滅;這恆常的存有,就令阿羅漢五蘊身滅盡後不是空無也不是斷滅,實有此本際常住故;至於世間有些愚人在外道中,樂於種種世間涅槃,皆自欺欺人」,哪裡是張志成兜了一圈說「這種說法完全不合邏輯」!(未完待續)
[1] 琅琊閣,〈正覺名相辨正:「次法」指「施論、戒論、生天之論」?〉。https://langyage.org/2020/3105
[2] 琅琊閣,〈正覺名相辨正:「次法」指「施論、戒論、生天之論」?〉。
[3]《大正藏》冊1,頁799,中17。
[4]《大正藏》冊2,頁33,上1。
[5]《大正藏》冊1,頁421,下24-27。
[6]《大正藏》冊1,頁571,上26-中11。
[7]《大正藏》冊1,頁590,上13-16。
[8]《大正藏》冊2,頁33,中19-22。
[9]《大正藏》冊1,頁14,中26-下5。
[10]《大正藏》冊48,頁396,下6。
[11]《大正藏》冊48,頁396,下7。
[12] 琅琊閣,〈正覺佛法名相錯解:「持業釋、依士釋」〉。
https://langyage.org/2019/2822
[13] 琅琊閣,〈正覺佛法名相錯解:「持業釋、依士釋」〉。
[14] 琅琊閣,〈正覺佛法名相錯解:「持業釋、依士釋」〉。
[15] 琅琊閣,〈正覺法義辨正:《蛇喻經》的「因內有恐怖,因外有恐怖」(第四節)〉。https://langyage.org/2019/2870
[16] 張志成等是因為執斷滅見所以表面上意識不擔心,但是斷見論者實際上深心中並沒有真正接受斷滅見,所以我見我執無法斷除,仍然流轉生死不得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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