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某因為私心不能果遂的緣故生起憤恨心,如同經中所說:「由忿恨故,乃於師長不生恭敬尊重等心,亦復不能承事供養;由不恭敬彼師長故,即不見法。」[1] 他對 平實導師極度的不恭敬,完全呈現在其所寫《禪宗的開悟與傳承》簡體字版本的序文與跋之中 [2],那些文字充滿著鬥爭的意味;他不能在正覺同修會這個大乘道場中,學習到菩薩風範以及菩薩僧團應有的宗風與門庭,那是他自己的問題,非善知識之過咎也!至於琅琊閣那幫人,與他的問題也不相上下,閣主在參與某部小組執事時也是由於自己的私心而想要掌控正覺的規劃,又由於私心不能得遂,權力欲不能得到滿足,覺得受委曲,因而產生憤恨心;由於憤恨心而對於 平實導師所說的法不能恭敬尊重,不能見到自己所悟自心如來藏妙法的種種功德,以致無法真實轉依真如清淨法性,其中有人甚至忘了自己禪三接受指導時的所悟而退轉;這類人與張志成結黨而信受其六識論學術研究的思想,同時與網路上長期反對 平實導師所弘傳如來藏八識論的會外人士進行了有形無形的串聯,不能正觀察,因而興起對了義正法的鬥爭。這樣的行為不僅違背了 平實導師培養大乘菩薩所設立的六種心態與八點處事應注意事項,也是 佛陀所訶責的;這種因於憤恨心導致不能尊師重道、不能見法、不能正觀察而興起鬥爭的行為,從其所撰文中,處處都可看見他們所表現出來的「見取見」。
如同十八年前 平實導師教誡所說:離去的人有二類人—第一類人,是因為私心不能得遂而離去的;第二類人不是因為私心,而是因為被誤導才離去,這是屬於追隨者。追隨者之所以追隨他們離去,是因為誤信私下編造的流言而離去 [3]。如今的琅琊閣在網路上以匿名或者化名,以極為惡劣、不負責任的發言模式攻擊與鬥爭,從戒律的角度而言,都是違犯妄語、謗僧寶乃至破和合僧的戒罪,也是「見取見」的煩惱隨眠,而屬不可採信者;因為 佛陀的教誡非常清楚,僧團內有鬥爭,要以僧團內所遵循的戒律或者規矩進行羯磨滅諍。詎知呂某卻公開責怪正覺無法針對琅琊閣在事相上的挑戰提出辯解,全然無視於正覺的親教師們甚至為琅琊閣的謬文特地提出法義辨正而錄製了專題弘法視頻 [4],並已掛在網路上公開流通及接受辯論,其對於戒律精神完全沒有勝解也就可見一斑了。
十一、 依止弘揚大乘法菩薩善知識並非依人不依法,法正真故
呂某說:「蕭平實老師和諸大執事,一直在提倡盲目崇拜和依人不依法,將正覺同修會推向像法與末法。」
在經中 佛陀所說的依法不依人,主要是說要依止能了知如來甚深密藏、能了知如來常住不變、能受持大乘經典甚深義的菩薩,因為這樣的菩薩能建立正法、護持正法;而不要依止二乘聲聞人,因為二乘聲聞人所修所證的內涵僅侷限在有為無常的五蘊諸法。因為佛法法脈的存續要依止的法是如來藏正法,法必須經由菩薩善知識弘傳,才得以讓 佛陀的正法存續於正法期、像法期以及末法期,而二乘聲聞沒有能力弘傳如來藏正法,沒有實證、沒有勝解、沒有現量乃至比量的證量,更沒有大慈大悲與荷擔如來家業的大願心故,佛陀因此而說依法不依人 [5]。
放眼全球佛教界,在三十五年前 平實導師出世弘法以前,沒有哪個道場、哪一位善知識,能自己真正開悟實證如來藏並且教導座下弟子眾開悟,同時弘傳全面性、完整的大乘佛法。末法時代的現在,如來藏正法得以再度弘傳於世,是由 平實導師一手建立起來的,是 平實導師經由自己實證如來藏,發起般若實相智、禪門差別智及無生法忍道種智,教導座下弟子開悟;呂某也不能自外於這個事實,若無 平實導師出世弘法,呂某想要知道如來藏真如的表相密意是沒有機會的。平實導師並且教導四眾弟子悟後起修方廣唯識諸增上慧學(含攝了增上心學與增上戒學);亦先後開講《楞伽經》、《大乘起信論》、《楞嚴經》、《優婆塞戒經》、《維摩詰經》、《勝鬘經》、《金剛經》、《實相經》、《法華經》、《佛藏經》、《大法鼓經》、《不退轉法輪經》,以及正在開演的《解深密經》;又在增上班歷經十九年圓滿講解《瑜伽師地論》,並接續第二次宣講《成唯識論》。把大乘經論所說如來常住的甚深法義開演出來,即表示 平實導師是真實了知如來甚深密藏、了知如來常住不變、受持大乘經典甚深義的菩薩善知識,也顯示出 平實導師不僅建立了正法,也如實的護持正法。這樣的菩薩善知識,古來難得幾人,佛陀說學人應當追隨從學,並且要捨身命而供養之 [6]。試問呂某:佛陀這樣的教導,是依法不依人或者依人不依法?您昧著良心說話,面對廣大學人時心中不覺得羞愧嗎?
- ,應當要依止於建立大乘正法、護持大乘正法的菩薩摩訶薩,並且對於這樣難值難遇的善知識,經中說要恭敬供養、親近修學,並且要發起十種心:給侍心、不違心、隨順心、歡喜心、不求利心、一向心、同善根心、同願心、如來心、同滿行心。[7] 呂某卻都是違背了 平實導師的教導,不能隨順於自己應當在善知識座下多修福、多修慧的機緣,不能對善知識的教誡生起歡喜心,卻想要在正法中以私心求得世間利養,不能一向恭敬尊法、重法求法,也不能同於 平實導師護持正法的堅定善根(不忍眾生被邪見所害之苦,不忍聖教衰、大乘法脈如絲,應復興佛教),不能同於 平實導師不忍大乘僧團分裂以護持正法直到末法九千年之大願……。在正覺同修會中的親教師、幹部執事乃至參與所有護持正法行列的菩薩們,都發起了如是十種心,親近、恭敬、追隨 平實導師,如說修行而以法供養 平實導師、供養諸佛菩薩。呂某自己無眼,卻反而妄評 平實導師與執事幹部在「提倡盲目崇拜和依人不依法」,他不懂 佛陀所說「依法不依人」的真實意義,僅在文字表面上依文解義、操弄是非以求個人的世間利益,其本質顯然已退墮於凡夫數中,遑論轉依真如真實清淨法性,信知有智 之人必能依此文判別之。(待續)
[1]《息諍因緣經》:「佛言:『阿難!汝等諦聽!如理作意,如善記念,今為汝說。阿難!若有苾芻起忿恨心,由忿恨故,乃於師長不生恭敬尊重等心,亦復不能承事供養;由不恭敬彼師長故,即不見法;以不見法故,於苾芻眾中不正觀察;由不正觀察故,乃興鬪諍……。』」《大正藏》冊1,頁905,中12-18。
[2]《禪宗的開悟與傳承》簡體版的序文與跋,請參見「附錄一」。〔編案:附錄一將於《尊師重道》正文連載完畢後接續刊出。〕
[3]《宗風與門庭》,佛教正覺同修會(台北市),2007年9月初版首刷。
[4]《三乘菩提之相似佛法—重蹈燈下黑之琅琊閣》,
https://video.enlighten.org.tw/zh-tw/a/a23。
[5]《大般涅槃經》卷6〈如來性品 第4之3〉:「依法者即是(依)法性,不依人者即是(不依)聲聞;法性者即是如來,聲聞者即是有為;如來者即是常住,有為者即是無常。」《大正藏》冊12,頁401,下14-16。
[6]《大般涅槃經》卷6〈如來性品 第4之3〉:「佛告迦葉:『若有建立、護持正法,如是之人應從啟請,當捨身命而供養之,如我於是大乘經說:「有知法者若老若少,故應供養恭敬禮拜,猶如事火婆羅門等。有知法者若老若少,故應供養恭敬禮拜,亦如諸天奉事帝釋。」』」《大正藏》冊12,頁399,中28-下5。
[7]《大方廣佛華嚴經》卷37〈離世間品 第33之2〉:「若菩薩摩訶薩發菩提心,應當恭敬供養,親近善知識,何以故?欲速覺一切智故。彼菩薩摩訶薩恭敬供養,親近善知識,起十種心。何等為十?所謂:於善知識起給侍心、不違心、隨順心、歡喜心、不求利心、一向心、同善根心、同願心、如來心、同滿行心。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於善知識起十種心。」《大正藏》冊9,頁635,中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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