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歡迎收看「三乘菩提之相似佛法——重蹈燈下黑之琅琊閣」。我們仍然來談論退轉者琅琊閣(寫手們)他們是大乘的菩薩嗎?他們的行為符合當菩薩嗎?
我們可以從他們文中〈第八識的不了別六塵是「無分別」?〉此文中,得知是以錯誤的六識論去理解或判斷,對佛法的真實義理偏頗嚴重而不自知。不接受善知識的殷切囑咐教授,不嚴謹思惟佛菩提道的修學內涵,學法不能夠僅以瞭解佛法表相意涵,就可以稱為懂得真實。世間法學問或許可以這樣求知,但是以求出離世間法,就不能用世間求學的態度學法,佛法真實義理超越三界法,故非用一般的道理來學習;想知道佛法大意,就得要具足多方面的條件學習,否則所知有限,還會容易犯下謗佛、謗賢聖的大惡業。故此,藉由他們所說的此文,就能說明、也可以看出是否符合大乘的菩薩行為。
我們由《瑜伽師地論》所說來瞭解真實菩薩:【菩薩於四他勝處法,隨犯一種,況犯一切,不復堪能於現法中增長攝受菩薩廣大菩提資糧,不復堪能於現法中意樂清淨,是即名為相似菩薩,非真菩薩。菩薩若用軟中品纏,毀犯四種他勝處法,不捨菩薩淨戒律儀,上品纏犯,即名為捨。若諸菩薩毀犯四種他勝處法,數數現行都無慚愧,深生愛樂見是功德,當知說名上品纏犯,非諸菩薩。暫一現行他勝處法,便捨菩薩淨戒律儀,如諸苾芻犯他勝法即便棄捨別解脫戒,若諸菩薩由此毀犯,棄捨菩薩淨戒律儀,於現法中堪任更受非不堪任。如苾芻住別解脫戒犯他勝法,於現法中不任更受,略由二緣捨諸菩薩淨戒律儀:一者棄捨無上正等菩提大願;二者現行上品纏犯他勝處法。若諸菩薩雖復轉身遍十方界在在生處,不捨菩薩淨戒律儀,由是菩薩不捨無上菩提大願,亦不現行上品纏犯他勝處法。若諸菩薩轉受餘生忘失本念,值遇善友,為欲覺悟菩薩戒念,雖數重受,而非新受亦不新得。】(《瑜伽師地論》卷40)
我們藉由此論說明,就像琅琊閣(寫手們)在現法中,是無法堪任菩薩道修學的廣大菩提資糧,稍有人事事相的不順遂、不順心,或於法上的不信解,就無法安忍重新學習與確認,就急於強出頭諍勝;也因於邪見,若不虛心自行如理修正思惟、體驗,倘若 彌勒佛來人間示現一般人身,他們若是仍以此學佛心態,是會錯過證成大因緣的機會,甚至相反地造作大惡業。修行者越是瞭解出世間法義,更能得知如理觀行不在外、只在自心的染淨;只要値遇善知識確認法義真實,就要從自身惡見、染習斷除,依緣菩薩戒來對治並次第修除,才不會像經論所說:【彼誹謗者,亦為無量大罪業藏之所隨逐,乃至一切惡言、惡見及惡思惟,未永棄捨終不免離。】(《瑜伽師地論》卷40)若不棄吐惡見,則生生世世難離棄,就會像他們現在的學法狀況。
琅琊閣(寫手們)的錯誤認知,說:【第八識不是完全不了別六塵,它可了別「色法」中的色、聲、香、味、觸五塵。】(〈正覺法義辨正:第八識的不了別六塵是「無分別」?〉,琅琊閣。)前提是由於他們不能淨信、持受安忍第八識如來藏離見聞覺知的體性,就如《深密解脫經》說:【曇無竭!有人長夜樂見聞覺知樂,信樂而行,彼人不能知、不能覺、不能量、不能信內身寂滅離見聞覺知樂。】(《深密解脫經》卷1)他們就是 佛所說的「無法信受內身有寂滅」的人。真實證悟者,即能安住於寂滅且依教奉行;若是未證者,就只能戲論實相法義。為何說他們是戲論「舉經說真實法」?因為寫出來的實質都是六識論道理,自己卻看不出來;而對於見道者來說則能信受誦持、承擔奉行。
他們所談的了別六塵,當然是屬於意識的功能體性,八個識依常理也要確認各個功能皆不相同,否則就不需要八個識,可以合為一個識來使用,反而不會衝突。就像意識來說,粗意識、細意識、極細意識、極極細意識等,都是屬於意識功能差別體性,不外於意識自性。因為正覺的書籍、或視頻、或電子書等,都有詳細說明八個識的功能,在此不細說。所以他們是以第六意識心,來說第八識如來藏,以下說明更能確定他們的看法:【「無分別」的意思不能與「不了別六塵」畫上等號;會了別六塵,不表示它一定不是「無分別」。事實上,經論常用「現量無分別」來形容前五識、第八識、五俱意識、定中意識的了別(此時的了別稱為「自性分別」)。】(〈正覺法義辨正:第八識的不了別六塵是「無分別」?〉,琅琊閣。)以上他們錯執經中「無分別意識」,錯會「如來藏無分別心」,將兩者「無分別」混淆誤解以為相似義。
他們誤解以為只要離念的「無分別意識」的所說與第八識同義,其實還是意識。經論原文所說的意識發起有漏種有兩種因,在眼等五根觸五塵,唯由五識先引發的緣故。為何這樣說?這是由於染汙與善的意識勢力所引發的緣故。因為眼識等五識種子流注無間,而於眼識種子無間流注於染汙及善法發起也無分別的出生,甚至五識彼彼也無分別的流注種子,由這個道理來說眼等五識隨著意識轉變。這也就是說,眼等五識的流注種子是無分別善染種子流注,五識不會選擇染汙種子不讓其流注,也沒有專挑善法種子讓它流注;而五識就是因為無分別善惡,所以隨著「有分別心」的意識轉變。例如狗屎在眼前,眼識不會因為不喜歡,就變成看不見狗屎,而是經由同時意識喜惡種子流注時的配合,不喜歡狗屎時去掐鼻或轉頭不想見。
如經中說的,若是五識都能分別的話,當引發眼識等五識心同時發起,加上意識心就成了眾多心,這樣如何安止此一心?在此《瑜伽師地論》卷3就有說明:【意識中所有由二種因,在五識者唯由先所引故。所以者何?由染污及善意識力所引故,從此無間於眼等識中,染污及善法生,不由分別,彼無分別故,由此道理說眼等識隨意識轉。如經言,起一心若眾多心,云何安立此一心耶?】所以以五淨根來說也是現量無分別,但是它們的自性雖如此,仍然是由第八識阿賴耶識所出生的,所以也是生滅變異性。眼識等是能現觀一切,常識也可理解,從小到老的眼根、眼識非恆常不變異,或酸澀、或模糊、或脹痛等狀況乃至清涼,眼識的變異也能如實觀照體驗,所以眼識等五識不能說是恆常。經論閱讀不能只能看見一個片段或名相解釋,自己與善知識看法不同,就否定善知識所說,真的得要先自省。
以下也是琅琊閣(寫手們)錯說法義內容:【第八識可了別「色法」中的色、聲、香、味、觸五塵。】(〈正覺法義辨正:第八識的不了別六塵是「無分別」?〉,琅琊閣。)因為他們未證本來面目,所以想像第八識可了別五塵。第八識如來藏這是唯證乃知的法,因此琅琊閣(寫手們)後續對於法處所攝色有定果色,也錯解法義內涵。定果色不是業果色,目前他們連如來藏都沒實證,所以談不上定果色,這是在八地菩薩於相於土神變自在才有的能力,一般外道修定者是無法修得的。再者,略說此有漏識為境所變異,所謂有漏種,即十種有漏: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及法塵所攝色的相應處。為何說此有漏識不能變為實相心或為心所法的所緣?因為有漏識變異有兩種:第一種是隨因緣勢力而變異,第二種是隨著分別的勢力而變異;前者因緣的勢力必有因緣實踐所產生變異,後者分別的勢力需要有境界現行才能實踐所產生的變異。
故此《成唯識論》卷2說明:【略說此識所變境者,謂有漏種十有色處及墮法處所現實色。何故此識不能變似心心所等為所緣耶?有漏識變略有二種:一、隨因緣勢力故變;二、隨分別勢力故變。初必有用後但為境。】論中說得很清楚,絕非琅琊閣(寫手們)所說的:【第八識的「無分別」類似前五識、五俱意識、定中意識。】(〈正覺法義辨正:第八識的不了別六塵是「無分別」?〉,琅琊閣。)他們將第八識與意識(恣意分成不同種類意識,但仍然都是意識)這兩個體性自性混為同一個、或者相類似的無分別來說法。就如另一《瑜伽師地論》卷1也說:阿賴耶識提供眼識等,無間異熟一切種子流注。可以提供一切種子就代表不在於世間為染淨分別所繫縛,否則以意識分別善惡之下,就有喜好、厭憎,當然盡挑善法喜樂境執取,就像打坐修禪定,都會追求執受輕安境界。
經論也這麼說:【云何眼識自性?謂依眼了別色。彼所依者,俱有依謂眼,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即此一切種子。執受所依,異熟所攝阿賴耶識,如是略說二種所依:謂色非色,眼是色餘非色。眼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意謂眼識無間過去識,一切種子識。謂無始時來樂著戲論,熏習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彼所緣者,謂色,有見有對。】(《瑜伽師地論》卷1)由此可見,假若阿賴耶識也有與意識一樣的染淨分別,若當同時產生與意識不同「分別執取」時,生活則會產生大問題。所以必須有一個與七轉識不同的「無分別心」的如來藏,才能以因緣業果酬償真實平等流注,否則也不會有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存在,因為沒有任何有情喜樂去往;有情樂著戲論、樂著順境。外道修行者(外道是指外於真實如來藏法修學一切法稱之)也因為來自過去無量劫錯誤外道法熏習,所以一直輪轉於生死海無盡處,終於聽聞正法,卻不同於自己的自取邪見又詆毀,故又下墮如是輪轉不息。若是福德又不具足,定慧薄弱,沒有伏除習氣性障的憍慢,要接受與自己邪見不相應的正法真的很難,如今難得值遇正法,若能順忍至少可以保住人身。
以下他們還把錯誤法義分類,琅琊閣(寫手們)錯誤說法,他們說:【1.「無分別心」:(他們說的是)只有自性分別的第八識、前五識、五俱意識、定中意識。2.「有分別心」:五俱意識、定中意識以外的獨散意識等,以及第七識。】(〈正覺法義辨正:第八識的不了別六塵是「無分別」?〉,琅琊閣。)其實除了第八識如來藏是無分別心外,其他識都是有分別的自性,只是琅琊閣(寫手們)他們揣測臆想法義分類。因為沒有實證,又是六識論觀念,所以產生以上處處矛盾說法,連自己舉例的經論,也選擇切一半說明,只看自己要的部分,但是仍然錯誤解釋法義,後半段經論有完整說明,他們選擇忽略不提。就如他們舉的經論如下,《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論曰:傳說,分別略有三種:一、自性分別、二、計度分別、三、隨念分別。由五識身雖有自性而無餘二,說無分別,如一足馬名為無足。】琅琊閣(寫手們)只舉經論到此處,開始自行錯解,後段才是破斥他們說法觀點的重點處,他們選擇「忽略」。以下經論說:【自性分別體唯是尋,後心所中自當辯釋。餘二分別如其次第。意地散慧諸念為體,散謂非定。意識相應散慧,名為計度分別。若定若散意識相應諸念,名為隨念分別。如是已說有尋伺等。】(《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
經論解釋說:有這樣的人這麼傳說,「分別心」分別略有三種:一、自性分別,二、計度分別,三、隨念分別。由於五識身唯有自性分別,即眼識仍有青黃赤白的自性分別,乃至耳鼻舌身識,而五識是沒有計度、隨念這兩個分別;若是將五識說成無分別的這樣說法,而將這樣的法去傳說無分別的人,這個傳說者就像只剩一隻腳的馬一樣,像這樣的馬稱名無腳馬,無腳馬是無有功能的。若像這樣傳說自性分別的體性(也是有「尋」的體性),隨後仍要別境心所來分辨了別,剩餘二種分別也會接續次第分別。意識境界是散慧,是生起種種念的自性,而生起種種念的散慧不是定力。意識就是相應散慧,像這樣稱名為錯誤分別。像這樣散慧修定,是與意識的種種念相應,像這樣稱名為隨念分別。像這樣說法,現在已經有人這麼傳說教授止觀等法。您看,以上經論就是佛菩薩所訶斥的外道修行者,把「無分別」作錯誤解釋,也就是指責琅琊閣(寫手們)這類人。他們舉經論說法,卻完全不知道經論對於這種傳說無分別解釋,錯認佛法真實義理的落處,佛菩薩老早就在經論中破斥,說明這種錯說的傳說者了。
像《瑜伽師地論》卷1也說明「法住法位,法爾如是」,是由眼識等與意識次第生起,乃至身識都是,善惡染淨相續而轉,互相輾轉配合,不能單獨完成分別;既然輾轉配合、輾轉出生,表示都是生滅無常法,在生滅法就會相應善、惡、無記三性。此論說已經非常清楚說明:【復次由眼識生,三心可得。如其次第,謂率爾心、尋求心、決定心。初是眼識,二在意識,決定心後,方有染淨。此後乃有等流眼識,善不善轉,而彼不由自分別力,乃至此意不趣餘境。經爾所時,眼意二識,或善或染相續而轉。如眼識生,乃至身識,應知亦爾。】
他們評論正覺法義,可是他們自己整篇法義說明解釋卻錯誤連篇,仍然自以為是,就像他們錯說:【既然前五識、五俱意識、定中意識、離念靈知心都是「無分別心」,那麼,其實不必那麼辛苦,你只要當下「轉依」前五識、五俱意識、定中意識、離念靈知心的「無分別」性,就可以獲得明心的功德了。】(〈正覺法義辨正:第八識的不了別六塵是「無分別」?〉,琅琊閣。)像這樣說真實法,其實就是謗佛、謗賢聖者。學佛學法原本想得解脫,無奈值遇善知識不但不虛心信受奉行,反而好為人師、好諍勝,也為名聞。就像《瑜伽師地論》卷41所說的:【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若聞甚深最甚深處,心不信解。菩薩爾時應強信受,應無諂曲,應如是學:「我為非善,盲無慧目,於如來眼隨所宣說,於諸如來密意語言而生誹謗。」菩薩如是自處無知,仰推如來於諸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如是正行,無所違犯。雖無信解,然不誹謗。】連經論都教導聽不懂法義,要菩薩如何安住菩薩道?菩薩聽聞甚深極甚深的法,假若不信受應該要強信接受,不要諂曲解釋,應該要自我這樣認知學習:「我不是善根學者,我是盲目無慧的學子,應該追隨信受如來的慧眼、法眼、佛眼所宣說的義理,不應該對於如來的密意語言而生誹謗。」這樣的菩薩是讓自己處於無知,應該仰望無所不知的如來等隨觀行照見,這樣才是正見,這樣才是不違犯佛法義理。雖然沒有信解,但是不誹謗。
佛菩提道是縝密而有次第的法義,能夠像聖 平實導師鋪陳細說,讓大眾明白極甚深義理,在當今目前無有人如此;所以自己學習有障礙,不能怪別人,在正覺裡已有不少菩薩有功德受用,默默行道修學。如今卻被琅琊閣(寫手們)這類學習者批評正法,自己解釋法義卻說得支離破碎;他們行為是經論中所訶責的,他們也是我們的借鏡——我們藉由他們的行為——在修道上時時警惕自己,切莫重蹈覆轍。佛法真實義甚深極甚深,善知識的到來人間,是真實菩薩修行者的一大福音,卻也是謗法者的災難。若能真實了知一切有情未曾離開過自己的如來藏過活,我們自心如來所執持的世界是互相涉入的,生也在自己的如來藏裡,死也在自己的如來藏裡,不曾外於自己的如來藏。同時,那些無信解者如此盲目無慧批評、諍勝,自己有過失的錯誤法義卻強行說佛說,將錯誤法義戕害有情的法身慧命,而這樣的果報將會在何處出生呢?從此處來看更可以確定,琅琊閣(寫手們)絕對不是大乘菩薩,絕對不符合真實義菩薩的修行行為。真實期盼他們知錯能懺悔,才能回歸正法,才是真實菩薩。
他們文中有多數錯誤解說,今天僅以部分提出說明。因為時間關係,我們就說到這裡。
祝願:聞思正理、修證無礙、得證菩提!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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