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 給02.18匿名留言者回應之二

作者:正覺同修會-共修弟子

大德您好!既然您是以在正覺講堂修學學員的身分,留言表達看法,末學就權且稱呼您為「師兄」。

師兄留言一開始便說:「蕭平實 導師曾說〈佛法不賣人情〉,確(應為『卻』之誤)又說〈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所以全家人都可以短時間都開悟,這要怎麼解釋?」然後說:「每個人的菩薩種性和開悟的因緣都不同,難道出生在同一家庭就可以通通有獎嗎?這開悟道(應為『到』之誤)底是送的還是真參實修有因緣悟的?」

首先,以末學跟隨 平實 導師修學正法二十餘年,聽聞 導師說法講經釋論,少有缺課的記憶中,導師並未有過「〈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所以全家人都可以短時間都開悟」的說法,顯然這是師兄您臆想拼湊的言詞。

  而一家人中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乃至夫妻都正覺講堂修學多年,甚至其中有擔任親教師、重要幹部者,卻並非全家人皆被 導師印證明心開悟者,隨處可見;足以證明您出生在同一家庭就可以通通有獎」的論斷,也是以篇概全的誣謗。

  至於,師兄無視於絕大多數經   平實導師印證開悟的同修,都仍繼續留在正覺同修會,跟隨 蕭平實導師修學悟後起修的別相智及差別智,卻浮誇地簡單一句「屢屢出現悟了又退轉的事件」,蛊惑之情溢於言表!

但是,末學清楚師兄提出這些沒有充分證據證明的事相,真正的用意卻是要藉著這些質疑 蕭平實  導師的事相,進而以不免讓人懷疑所悟是否是真悟?的疑問,隱諱地告訴網友們,要「依法不依人(其實師兄所謂的「依法不依人」,並不符合聖教量,此點容後再述),目的卻是要否定 導師所弘傳的如來藏正法,最後達到讓正覺講堂關門不再弘揚正法的結果。

然而,這就如同那些捏造不存在的事實來誣衊 平實 導師藉著設立正智出版社,販賣法寶中飽私囊等,以種種事相質疑 導師人品,再藉此來否定如來藏正法者的手法,如出一轍!陷於自己認知的「依法不依人」誤區,而不自知!因為汝等都是僅以臆測揣度    蕭平實 導師的「人」,來否定   導師所弘傳的如來藏正「法」,不正是「依人不依法」嗎? 

或許師兄也想要提出「蕭平實 導師不符合地上菩薩必須有第四禪證量的聖教,顯然不可能是三地菩薩!」及「玄奘菩薩已往生兜率天彌勒內院,依時劫計算,不可能迴生娑婆成為蕭平實 導師!」等新的質疑,並且振振有詞地說:這是有經教、史料依據,總該是符合『依法不依人』吧?

然則,姑不論如是主張「地上菩薩必須有第四禪證量」,其實是對經教的理解錯誤!而完全憑藉史料,忽略了佛菩薩不僅僅是史料中「記載的存在」,更是依著度化眾生的悲願而「時時刻刻、活生生的存在」,卻拿「史料」的框架硬生生地侷限佛菩薩救護眾生的方便事行,豈不如同完全接受「宿命論」的凡夫俗人?只是,這並不是末學於此想跟師兄探討的問題,就此打住。

回到前述新的質疑是否符合「依法不依人」的議題,末學還是要斬釘截鐵地說,這仍是「依人不依法」!因為,同樣是藉著質疑    導師的「人」,來否定 導師所弘傳的如來藏正「法」。

討論至此,師兄心中可能會有所疑問:難道依經教來質疑蕭平實 導師的證量,都不可以嗎?末學的回答是:所謂「佛看眾生,眾生皆是佛;眾生看佛,佛亦是眾生。」這句話有事有理,卻也說明了「眼見不足為憑」的道理;世間人都是以自己的所知所見來看待事情、評斷別人;但是只要稍有人生經歷的人,都會知道這種態度肯定會有盲點、有落差世間法中已是如此,何況是在廣大深妙的佛菩提道證量上?

但是末學還是要告訴師兄,仍然必須回到「依法不依人」的聖教,來作抉擇!而聖教中對於「依法不依人」的定義如下:

《大方等大集經》卷29:云何依法不依於人?人者,攝取人見、作者、受者;法者,解無人見、作者、受者。

也就是以所依止的「法」是否落於人見、作者見、受者見?而來決斷;如果依止的落入人見、作者見、受者見,就是「依人」;反之,才是「依法」。所以,「依於人」並不是指依止於說法的這個「人」,而是要從他所說所證的「法」是否「攝取人見、作者、受者」來作分辨。據此以論,如果是經過 平實 導師印證開悟明心者,就應該自我檢驗所證悟的這個心,是否契合般若諸經及方廣如來藏經論中「無人見、作者、受者」的聖教,以此抉擇「依法不依人」,才是正確的。

當然,蕭平實 導師出世弘法以來,確有少數被印證明心開悟後,卻退轉之人。其實證悟明心本就不是容易的事,禪宗初祖達磨就曾說過:「諸佛無上妙道,曠劫精勤,難行能行,非忍而忍,豈以小德小智,輕心慢心,欲冀真乘,徒勞勤苦,無有是處。」平實 導師也曾經說過,若依真實證悟的標準,會內可以證悟的具格同修不到十位,但是為了復興中國佛教,因此開設方便之門,慈悲接引、逐步攝受。

且容末學簡單說明:明心開悟所證的眾生第八識真心如來藏,雖說無形無相,卻具足自身的「體、性、相、用」;其中「性、相」二者,皆可透過他人解說,經過推論、思惟而加以理解及現觀,這也是上面所述 導師開設的方便門之所在。

但是,既然是「推論、思惟、理解」的,就不離意識境界;所以必須要進一步驗證其「體」,甚至親見其「用」,才能完全體驗離於意識境界的第八識;這除了有賴宿世親證的善根因緣外,首先就必須「轉依」經善知識引導後而「推論、思惟、理解」的第八識如來藏「性、相」。如果後半段的修行沒有完成,退轉就是很自然的事,也是必然的事。

所謂「轉依」,就是要轉變原來自己對法界萬法的認知,完全依止於此時經過「推論、思惟」而「理解」之真實又如如的真如心如來藏,接受祂才是真正法界實相、萬法的根源。而其前提,則必須是對善知識及善知識指導而認知的真心如來藏,具足清淨信;此外,更須藉由動中定力(即未到地定)功夫,進一步驗證如來藏的「體」,乃至親見如來藏的「用」。否則必因停滯於「推論、思惟、理解」的意識境界,終至自我否定而退轉。

末學說:經過 平實 導師印證開悟明心者,就應該自我檢驗所證悟的這個心,是否契合般若諸經及方廣如來藏經論中「無人見、作者、受者」的聖教,以此抉擇「依法不依人」。

如果已經親自驗證如來藏的「體」,甚至進一步親見如來藏的「用」,自然明白如來藏確實是「無人見、作者、受者」的真實存在;如若尚在轉依階段,也應對於 平實 導師方便引導而「推論、思惟、理解」的第八識如來藏,「無人見、作者、受者」卻又真實如如,具有清淨信,這才是正確的「依法不依人」。

至於師兄,從留言內容看來,似乎未經過 平實 導師印證開悟明心,要師兄依親證如來藏的「體、性、相、用」來作「依法不依人」的正確抉擇,確實強人所難!但末學誠懇地建議師兄,當依上引聖教,正確理解「依法不依人」的真義;更應虛心自知尚有不足,不再犯恣意月旦善知識的過失,而「依人不依法」!

再說明一次,修證佛法都是要修忍的。於人事上要修生忍,即是忍辱行,要對眾生有瞋不報、有惡不報;於法上更要修忍,因為如來藏的性與相,很難使人接受;而其體與用,也很難令人相信那就是第八識如來藏;所以才說證道即是無生忍、無生法忍,這已證明要於眾生得生忍,於法上也生忍,都是很困難的事。

若知道般若密意之後而不能生忍,不能接受所悟即是如來藏,而認定是七轉識的體性相用,縱使禪三時因善知識攝受,但只要一遇逆境考驗就立即退轉了,於法不能忍;於法不能生忍的人,就會對善知識捏造假事實而誣謗之,犯下謗法與謗賢聖的大惡業。

這類事情古來一直都有,而且連續不斷;直到末法最後五十二年時,除了往世證悟的菩薩們跟隨月光菩薩者,以外無人能忍,證明已經無法再度人了,於是月光菩薩領著大眾入山獨居,當全部人都捨壽後正法便告滅亡。

而您現在的表現,只是那最後五十二年中不能忍於法的人之一,只是提前現行了。良藥確是苦口,而忠告之言總是難以入耳,不知師兄您聽得進耳否?

說明:感謝好友協助分享照世明燈的文章,敬請分享時標明出處,方便網友們可循線回到部落格,閱讀更多精彩文章,感謝幫忙!阿彌陀佛🙏

beach-394503_1280.jpg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照世明燈 的頭像
    照世明燈

    照世明燈

    照世明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